來源網絡,僅供參考,單獨二孩
最新消息: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實施 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
宜昌市單獨二胎政策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1、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2、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4、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并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于姐妹中一人);
5、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6、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并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7、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并已生育兩個子女的;
10、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11、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并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十八屆五中全會放開二孩政策的原因
宜昌市二胎關于病殘兒醫學鑒定須知
已有一孩
宜昌市二胎政策規定,只有一個子女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1、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2、雙方均為少數民族,且女方是戶口登記在農村村民委員會并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村居民(以下簡稱農村居民)的;
3、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其中一方是國家確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數民族的;
4、雙方均為海島居民,且連續在海島居住五年以上的;
5、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其中一方殘疾,且殘疾程度相當于殘疾軍人五級以上標準的;
6、一方為殘疾軍人,且殘疾程度為五級以上標準的;
7、女方是農村居民的,只有一個女孩的;
8、經市以上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鑒定,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適合再生育的;
9、同胞兄弟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10、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男到有女無兒的家庭結婚落戶,并贍養女方父母的;
注:前款第10項規定,有女無兒家庭姐妹數人的,只批準一人。城鎮居民轉為農業戶口的,不執行本條例中有關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生育的規定。
再婚夫妻
宜昌市二胎政策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2、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3、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4、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癥,依法收養子女后又懷孕的。
不得再生育
宜昌市二胎政策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夫妻,不得再生育:
1、有生育能力,符合生育一個子女規定,但已收養或者送養子女的;
2、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但在再生育前又收養或者送養子女的;
3、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但懷孕后無正當理由引產,或者生育后故意致嬰兒死亡或者謊報嬰兒死亡的;
4、屬于離婚后再婚的男方,其離婚判決書中記載因生女孩而離異的。
注:第1項、第2項中規定的收養子女,不包括殘疾兒、孤兒和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父母的棄嬰及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