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兩項補貼是惠及我市困難殘疾人的一項重要民生舉措。日前,市民政局出臺文件,規范了兩項補貼的發放時間: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發放,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
2016年,市政府出臺《關于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從當年10月起,我市殘疾人開始申請“兩項補貼”政策。2017年,我市共支出2.4億元用于撥付殘疾人兩項補貼。但過去出臺的文件里沒有就發放時間作出明確規定,日前市民政局出臺《關于嚴格落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的通知》,規范了發放時間,確保護理補貼政策落實到位,不留死角,并將于近期督察。
據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內的殘疾人,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的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對象為殘疾等級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35%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于120元、80元/月人的標準發放。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準。
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并提交戶口簿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