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為了切實解決首府地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問題(以下統稱殘疾人兩項補貼),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殘疾人兩項補貼提高到每人每年1300元。
該《意見》規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戶籍中的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對象為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戶籍中的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擴大到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通過財政補助資金“一卡通”發放到戶。對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按要求發放補貼。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殘疾、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申領程序分為自愿申請、逐級審核、補貼發放、定期復核。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民政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撫養義務人,所在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