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那么嘉興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如何的?嘉興獨生子女費發放新標準多少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嘉興獨生子女費的知識
嘉興的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前,其父母可以領取每年不低于100元的獎勵費用。目前針對獨生子女尚未有其他相關新政。針對獨生子女尚無新政策
“據說有獨生子女證的今年可以領補貼,有的地方每年可以領取2400元。我小學的時候就領取了獨生子女證。今年我30周歲,母親57周歲,父親60周歲。不知道嘉興的補貼標準是多少?”今天,市民高女士在朋友圈轉發了近日很熱的消息《有獨生子女證的恭喜了!1月1日開始,每人獲能領2400元》并提出疑問。
很多80后都是獨生子女,他們都有著和高女士一樣的疑問。小編了解到,我市對于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依然是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每年領取不低于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 。
另有兩項補貼的申請已經開始
2019年,另外兩項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政策的申請工作已經開始。
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扶金
具有本市戶籍的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退休人員),且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973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超生的;
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無子女;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同時符合這四個條件的,每人每年可以領取960元的獎扶金。
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
具有本市戶籍;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方須年滿49周歲,因喪偶或離婚形成的單親家庭,單親一方須年滿49周歲;
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包括符合法律法規政策有關生育數量的規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養子女,只存活一個子女的情況;
合法收養子女包括法律法規承認的事實收養子女的情況);
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及以上)。
同時滿足以上五個條件的,由政府給予獨生子女死亡父母每人每月1000元的特扶金;給予獨生子女傷殘父母每人每月850元特扶金。
目前,這兩項補貼的申請工作已經開始,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