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
一、補助對象
(一)補助對象范圍
1. 分散供養五保戶。是指未進敬老院安置、仍在農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戶。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原則上只安排無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
2. 低保戶。是指生活比較貧困,享受了國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書的農戶。
3. 貧困殘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較貧困,有殘聯部門頒發的殘疾人證書的農戶。
4. 其他貧困戶。是指經濟上比較拮據,收入在當地貧困線以下的困難農戶。
(二)補助對象住房情況
1. 凡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須是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為C級或D級危房;不是C、D級危房的,不能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2. 確定無房戶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必須是經濟上最困難的農戶,即屬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或其他貧困戶,且沒有自己的住房、長期借住村集體房屋或私房。五保戶、低保戶、因災倒房戶且屬于貧困農戶的,必須經縣級民政部門認定,貧困殘疾人家庭、其他貧困戶必須經縣扶貧辦認定。
(三)各地在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過程中,應優先將自籌資金能力特別弱的貧困農戶確定為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并在政府幫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補助對象申請條件
(一)農村危房改造以戶為單位,由農戶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擁有當地農業戶籍并在當地居住,且是房屋產權所有人;
2. 屬于農村危房摸底調查統計在冊的危房戶;
3. 屬于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其他貧困戶任意一種類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能確定為補助對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擁擠,需要分戶的;
3. 在外地(縣城、集鎮)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屬于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其他貧困戶任意一種類型的三、補助標準
按東、中、西部每戶補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標準;同時按人均1200元補助標準,支持建設危房改造供熱等配套基礎設施。
通知明確,2017年中央支持全國266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其中: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貧困地區105萬戶,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15萬戶,東北、西北、華北等“三北”地區和西藏自治區14萬農戶結合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示范。各省(區、市)危房改造任務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確定。
通知明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助對象的認定程序,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同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h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并征得農戶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
2017年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在此基礎上對貧困地區每戶增加1000元補助,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分別增加2500元補助。各省(區、市)要依據改造方式、建設標準、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省級分類補助標準,落實對特困地區、特困農戶在補助標準上的傾斜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