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及補助政策解讀
危房,即危險房屋。 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2016-2017年江蘇省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及補助政策解讀》一些相關資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暫未出臺故繼續沿用往年的說明。如有變動,請以官網發布的消息為準。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應當遵守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本條例。 第三條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互相配合,保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與城市房屋拆遷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遷程序 第四條城市房屋拆遷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進行拆遷項目評估; (二)拆遷人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 (四)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及房屋承租人訂立書面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五)拆遷人按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進行補償安置; (六)實施房屋拆除。 實施房屋拆遷施工的時間,應當自拆遷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少于三十日。對華僑和其他居住在國(境)外的人員,拆遷人應當書面告知實施房屋拆遷的時間,拆遷時間應當相應延長。
第五條拆遷人在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時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的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確切的拆遷范圍; (二)拆遷范圍內房屋的用途、面積、權屬等現狀; (三)拆遷的實施步驟和安全防護、環保措施; (四)拆遷資金、安置房、周轉房或者其他臨時過渡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拆遷的方式、時限等。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時,應當附有詳細的拆遷范圍圖。 第六條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應當足額存入辦理專項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全部用于拆遷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不足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予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監督。
第七條被拆遷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后,方可實施拆遷: (一)產權不明或者產權有糾紛的; (二)產權人下落不明的。 被拆遷房屋系房產管理部門代管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 第八條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具有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承擔,并編制拆除方案,施工企業負責人對安全負責。 第三章 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九條拆遷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有權選擇補償方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二)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第十條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確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應當遵守本條例第四章的規定。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前款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對所調換房屋應當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并應當遵守本條例第四章的規定。 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實行異地安置的,應當一次性安置。 拆遷過渡期限自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騰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過十八個月。拆遷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遵守過渡期限的協議。
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拆遷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給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增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一)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決過渡用房的,延長時間在十二個月以內的,增付一倍臨時安置補助費;延長時間超過十二個月的,自超過之月起增付二倍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對由拆遷人提供過渡用房的,延長時間在十二個月以內的,按標準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延長時間超過十二個月的,自超過之月起增付一倍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人應當在協議約定或者規定的時間內結清補償安置費、臨時安置補償費。對被拆遷人因拆遷產生的電話移機費、有線電視安裝費、搬家費等費用應當足額補償。 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止,不滿五年被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增加補償金額。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但增加補償的比例最低不得小于補償金額的百分之十五。
第十一條拆遷房產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安置房仍由房產管理部門代管;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由代管人專戶存入銀行。 拆遷房產管理部門管理的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單位自管的公有住宅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共同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被拆除房屋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部分的補償支付給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其余部分支付給房屋承租人。
第十二條拆遷軍事設施、教堂、寺廟、文物古跡等設施以及用于公益事業的非生產經營性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拆遷中、小學校舍或者幼兒園應當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并按照規劃要求建設新校舍、幼兒園。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校學生入學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三條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由拆遷人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條被拆遷人僅有一處住房且獲得的貨幣補償金額低于拆遷補償最低標準的,拆遷人應當按照拆遷補償最低標準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拆遷補償最低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參照國家住宅設計規范規定的最小戶型面積的當地經濟適用房價值等因素確定。 被拆遷人按照前款規定獲得貨幣補償后仍無力解決住房的,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對該被拆遷人以提供成套城鎮廉租住房或者租售經濟適用房等形式予以妥善安置。 第四章 拆遷評估 第十五條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應當由具有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三級以上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進行。 設區的市房產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評估機構名錄,供拆遷人、被拆遷人選擇。
第十六條房地產市場價評估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七條在同一拆遷項目評估中,評估機構不得與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有利害關系。評估機構不得串通一方當事人,損害另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第十八條拆遷評估應當綜合考慮與被拆遷房屋相關的下列因素: (一)區位:被拆遷房屋區位基準價以及房屋的周邊環境、交通和商業服務便利程序、公共事業設施配套狀況等區位調節因素。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應當公布區位基準價,并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 (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書上標明的用途為準,所有權證未標明用途的,以產權檔案中記錄的用途為準,但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已持續營業一年以上的,應當參照經營用房評估; (三)建筑面積: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筑面積或者房產管理部門確認的實際測量面積。房屋建筑面積小于土地使用面積的,區位補償面積應當按照土地使用面積計算; (四)裝飾裝修:裝飾裝修補償應當結合裝潢材料的檔次、價格、折舊年限等因素視每自然間不同情況,分別按其建筑面積計算; (五)其他因素:房屋建筑結構形式、成新程度、樓層、層高、朝向等。
第十九條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的機構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選定;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不能達成一致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中抽簽確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在抽簽前三日在拆遷地點公告抽簽的時間和地點。 評估機構按照前款規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的費用,由拆遷人承擔。
第二十條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評估結果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要求評估機構作出解釋、說明。評估機構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經解釋、說明仍有異議的,持有異議的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可以委托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其他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重新評估結果與原評估結果在允許誤差范圍之內的,原評估結果有效,重新評估費用由委托人承擔。重新評估結果與原評估結果超出允許誤差范圍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專家庫中抽簽選定有關專家進行鑒定。
鑒定采用原評估結果的,重新評估和鑒定的費用由重新評估的委托人和重新評估的機構共同承擔;鑒定采用重新評估結果的,重新評估和鑒定的費用由委托人的相對人和原評估機構共同承擔。 前款所稱的允許誤差范圍,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補助政策解讀
2012年至三年間,江蘇共完成1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去年底來江蘇實地考核的國家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績效評價考核組,對江蘇這一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國家對農村危房改造十分重視,這些年按照7500元/戶的標準,對江蘇農村危房改造給予資金支持。省里在2012年和2013年時按照國家補助資金的30%予以配套補助,即2250元;去年省里提高配套補助標準,增加為7500元的50%,即3750元。“我們還要求各市縣加大補助力度。在中央、省、市、縣幾級資金支持下,農村危房改造的推行也更為順利。”
針對農戶生活和經濟狀況的不同,我省在農村危房改造中采取了三種形式??對于有意愿、有能力進行自我改造的農戶,政府通過“一卡通”的形式,將各級補助資金劃入農戶賬戶,由其自行改造;對于生活特別困難、即使有補助也無能力建房的“五保戶”,則由政府兜底幫助重建新房;還有一些不愿自我改造的農戶,則引導他們用補助金到集中居住點購房,房價低于成本價。
今年省里計劃再進行2萬戶左右的農村危房改造,2020年前,基本完成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