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最新公租房申請條件(1)
辦理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請表
2、戶口簿
3、身份證
4、結婚證,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5、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7、家庭資產情況證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先在街道辦或者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申請,此后再由相關部門進行層層審核和公示。
不過,因為受理部門涉及非南寧市的戶籍,因此,申請時并非都是到戶口所在地申請,而是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申請。
南寧公租房申請條件及申請流程(2)
南寧公租房如何申請?需要具體什么樣的條件?
1.南寧市城鎮居民
(一)具有南寧市城區范圍內城鎮居民戶口,且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
(二)在南寧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單身家庭除符合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25周歲。
2.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一)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證明;
(二)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
(三)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以上;靈活就業的,應當在本市繳納稅款或者社會保險累計達到1年以上;
(四)在本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外來務工家庭
(一)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3年以上;
(二)家庭成員之一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累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2年以上;靈活就業的,應當在本市繳納稅款或者社會保險累計達到3年以上;
(三)在本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以上3類人群還需符合以下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之和低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單身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需其父母在南寧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
云南省最新公租房申請條件價格以及流程(3)
什么人可以申請公租房?
具有主城八區戶籍或者持有主城八區公安派出所核發的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并在主城八區工作滿1年(含)以上,交納社會保險;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主城八區無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8平方米;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人均財產不超過10萬元。
當你具備申請公租房條件后,你便可以進入到公租房申請分配環節了。
第一步:領取申請書、格式表格
為了方便申請人就近領取《昆明市城鎮保障性住房申請書》、《項目戶型確認表》、《安居卡申請表》,除了在主城八區范圍內開設153個便民服務點,發放申請書以及格式表格外,申請人還可以登陸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官方網站(www.kmzbj.gov.cn)下載申請書及資料,并逐項對照提交材料清單準備齊全相關材料。
第二步:申請受理
在完成資料準備后,申請人根據《項目戶型確認表》上所填寫項目,到對應項目便民服務點交件。
選擇澤惠園的申請人到澤惠園項目便民服務點交件;選擇子君村和云峰家園的申請人到子君村項目便民服務點交件;選擇天驕北麓的申請人到天驕北麓項目便民服務點交件;選擇幸福鄰里的申請人到幸福鄰里項目便民服務點交件;選擇高新鄰里的申請人到高新鄰里項目便民服務點交件;若資料齊全,便民服務點會出具收件回執,次日該申請人資料會錄入住房保障業務系統。
第三步:審核
自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業務系統次日開始,進入到公租房審核、公示期,整個工作流程為22個工作日。
其中,由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市民政部門下設的居民收入狀況核對中心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完成對申請人的住房狀況、經濟狀況等的審核。
若在審核過程中發現申請人提交資料與事實不符或無效,申請人有15個工作日的復核時間重新提交新的證明材料。
這15個工作日的復核時間不計入22個工作日。
第四步:公示
在完成一系列審核工作后,會在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昆明市主城八區住建保障部門、主城八區街道辦事處進行三級同步公式,這就是“三公示”環節。
此外,在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官方網站同步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7天,在此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投訴舉報電話: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0871-65189278。
在7天公示結束后,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申請人即具備了住房保障資格,由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進行輪候登記,同時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請人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并領取安居卡。
對于沒有通過審核、公示環節,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的申請人,會由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請的《昆明市城鎮保障性住房業務受理告知單》。
第五步:搖號
在具備了住房保障資格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會按照申請人填寫的項目戶型和優先情況,分類建立搖號庫,組織搖號,并將搖號結果進行公布。
確認搖號代表: 申請人只需在填寫《項目戶型確認表》時,在是否參加搖號一欄勾選“是”,我們會先期從有意愿參與的申請人中抽取現場觀眾,由現場觀眾進行監督完成正式項目搖號。
正式項目搖號:在具備了住房保障資格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會按照申請人填寫的項目戶型和優先情況,分類建立搖號庫,在搖號代表的現場見證下,組織搖號,并將搖號結果進行公布。
第六步:選房
搖號結束后,進入到選房階段。
根據搖號結果,各項目運營單位將按照項目實際情況制定選房方案,并對選房工作進行適時公布。
過程中,會通過短信、電話等多種方式與保障人群取得聯系。
這個環節到時候會以新聞發布的形式向媒體進行通報。
以上步驟合并在一起,就完成了2015年昆明市公租房申請分配的流程圖。
為了方便申請人了解新流程以及房源信息、便民服務點具體位置等,市住房保障局還特別制作了《2015年昆明市公租房分配全攻略》的口袋書發放,以及精美的項目海報。
申請時間:從11月17日開始至12月16日終止申請時間從11月17日開始至12月16日終止,過程中申請人的申請交件時間有前有后,所以審核和公示也會按申請交件的時間逐一展開,而不是等所有這一輪申請都結束了才全部一起審核公示。
所以,請申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相關申請。
需要提請申請者注意的是,重復申請不會提高成功率,一旦被篩查出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房。
22個工作日的正確計算方法是:即自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業務系統次日開始計算2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及公示工作。
另外,22個工作日開始起算之后,如果申請人提交資料的虛假成分或無效時,將進入到15個工作日的復核階段,這個時間是不計入22個工作日范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