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6相關政策還未出臺,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黨政法規。
一、多處指標將調整,客車類補貼最高或降近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助指標調整建議(以下稱“建議”)從乘用車、客車、貨車和專用車三個方面分析補貼現狀、存在的問題,并重點闡述了針對性的調整建議。
1.新能源乘用車
建議認為,新能源乘用車現行補貼標準已較低。目前純電動乘用車每度電補助1700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平均每度電補助2370元,且乘用車相比專用車、客車所需技術含量較高。另外,現行補貼政策缺少車型銷售價格上限的限制,不利于引導企業降價,能耗指標有待完善。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提出的新能源乘用車調整方案為:1)增加車輛售價上限35萬元;2)增加能耗指標要求,噸百公里電耗不超過13kWh;3)增加插電式乘用車混動狀態能耗指標要求,B狀態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不高于80%;4)補助額度建議不調整。
2.新能源客車
建議認為,新能源客車現行補貼標準按電池容量計算,客車度電補助超過2600元,補助額度明顯偏高。尤其是6-8米、8-10米的客車度電補助分別超過3300元、3500元,國補本身已超過電池成本,加上地方補助后,過補助情況更嚴重。另外,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能耗水平有待提高。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提出的新能源客車補助調整方案為:
1)設定補貼上限。對于純電動客車按照1800元/kWh,設定補貼上限=1800元/kWh裝載電量。插電式客車按照4000元/kWh設定上限。快充類純電動客車暫不設置電池上限。按上述建議,純電動客車補貼平均降幅31.8%,其中6-8米和8-10米降幅45.6%、49.5%;插電式降幅40%。
2)提高能耗水平要求。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含貨車、客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不高于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