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號)精神,根據《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為切實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通過政府補助、農戶自籌、政策扶持、社會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設規劃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美好家園。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整合統籌協調民政、扶貧、國土、水利、農業、交通、衛生等部門的資金,加強相關惠農支農政策銜接,統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眾自愿。危房改造申報、改造方式的選擇均由群眾自主決定。各地在充分考慮困難群眾經濟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和扶持困難群眾建造經濟實用、質量安全的房屋。
3、體現特色。注重保護傳統的建筑風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傳統工藝、傳統風格和地方建材,開展建筑節能試點。
4、公開公正。要陽光操作,實行政策、補助對象、補助標準、民主評議、審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正透明。
三、目標任務
計劃完成10000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各地要結合精準扶貧工作,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把建檔立卡貧困戶放在優先位置。
四、建設時限
3月底:各縣(市)區上報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4月上旬:確定危改計劃和規劃方案;
4月中下旬:危房改造全面開工建設;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務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縣(市)區自查,市組織復查,并做好迎接省檢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標準和要求
1、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為重建和修繕加固兩種方式。
①重建。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體危險(D級)危房的,原則上應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農戶自建為主,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鄉鎮人民政府要協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
②修繕加固。擬改造農村危房屬局部危險(C級)危房的應修繕加固,由農戶自行修繕加固;自行加固確有困難的,鄉鎮人民政府要主動幫助。
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傳統村落和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優先安排,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并。
3、改造要求。
①嚴格把握改造對象。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實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助對象認定程序,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嚴格“其他貧困戶”的認定工作。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評議和縣級審批階段,均應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審查結果在鄉鎮、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縣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并征得農戶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
②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要執行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后住房須建筑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積要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戶均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強引導和規范,積極組織制定農房設計方案,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地方建筑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和傳統風貌。
③強化農房建設監管。各地應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號),以及《安徽省農房建設抗震技術規定(試行)》(建村[2015]64號)等有關規定。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要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筑工匠培訓與管理,提高農房建設抗震設防技術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要開設危房改造咨詢窗口,面向農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筑工匠或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并按合同約定對所改造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關鍵施工階段,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現場記錄。
④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應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工作由縣級農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鄉鎮、村等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重點包括工程完成情況、工程質量情況、是否符合年初計劃等。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復查。同時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制度,完善激勵約束并重、獎懲結合的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逐級開展年度績效評價,綜合評價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與政策執行情況。
⑤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執行規定標準,補助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打卡發放到危房改造戶,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
⑥完善檔案信息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要符合《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導則》的有關規定,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危房鑒定、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竣工驗收報告等材料。參加驗收人員均需在竣工驗收報告中簽名,明確責任。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準確錄入系統。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各地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于每月底前將當月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市住建委。
六、資金規模與籌集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政府分類補助為:1.五保戶、農村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2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戶均1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4萬元。
上述政府補助部分,中央每戶綜合補助7500元,國貧縣和比照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區,省級每戶綜合補助3000元;其他一般縣(市)區,省級每戶綜合補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外,市對縣(市)不承擔配套資金,市級只對所轄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攤比例進行補助,縣(市)政府補助部分由縣(市)自行承擔。
各縣(市)區應根據實際下達的目標任務、補助標準及補助資金總額,合理確定重建戶、修繕加固戶。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成立民生工程領導小組,并建立市住建、財政等部門聯系會議制度、聯絡員會議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切實加強全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導。各縣(市)區住建局和鄉鎮都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扎實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建設。
(二)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各縣(市)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審定建設規劃,落實配套資金、建設用地,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農村危房改造要嚴格審核改造對象,編制村莊規劃,強化工程質量安全、工程驗收和農戶檔案管理。市住建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抽查或復驗,并及時通報。對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對組織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資金不落實、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擠占、挪用、截留建設資金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加大宣傳,形成氛圍。各地要把農村危房改造與愛國衛生運動、文明村鎮創建等工作相結合。加強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欄和標語等多種形式,及時報道工作進展情況,宣傳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要激發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形成全社會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圍;要積極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斷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潔意識,推動農村危房改造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