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出決策,及時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全力支持我市廣大繳存職工住房消費。據了解,現在購房的客戶,采用公積金貸款,滿足首套房條件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主要措施有:
1.不再查詢繳存職工家庭持有住房套數,繳存職工家庭可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購建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同時不超過總房價的80%(包括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拍賣房)。
2.已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的,可以申請第二次公積金個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同時不超過總房價的70%(包括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拍賣房),執行同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來源網絡,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