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日前,我市發布了《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新市民購房需求認真做好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新市民”購首套房可獲1萬元補貼。
根據《通知》,今年2月5日至12月31日(以網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凡在我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房源信息平臺購買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購住房為家庭在購房地唯一住房的“新市民”,采取先購后補、定額補貼、分級結算、直接到戶的方式,給予每套1萬元的補助。其中,60%的補助資金由市級及各縣(市、區)自行解決,40%的補助資金由自治區財政予以解決。
《通知》所指“新市民”是無購房地城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而有玉林市內城市戶籍的無住房家庭也可參照執行。
申領須知
1、申請“新市民”購房補貼的資料:
(1)《個人購房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
(2)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4)玉林城區內無房戶證明,到玉林市房屋產權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和玉林市玉東新區房屋產權登記交易服務中心查詢出具。
(5)已備案的購房合同(購買現房的不需要提供)及發票復印件(驗原件)。
2.申請補助的流程:
(1)購房屬地住建局審核。
(2)購買房屋屬玉州區、福綿區、玉東新區范圍的,分別由玉州區、福綿區、玉東新區財政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分別由玉州區、福綿區、玉東新區財政部門補助購房戶。
(3)購買房屋屬市級范圍的項目,由市財政局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市財政部門補助購房戶。
自治區財政負責解決的補助按照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和程序,由市財政局集中向自治區提出申請,經批準,補助資金到位后發放。
注意: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戶不重復享受購房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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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3個月,購房契稅補貼比例為50%
記者從市住建委了解到,為促進住房消費,做好房地產去庫存工作,從5月26日起至8月26日,玉林市本級實行為期3個月的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優惠政策。
據了解,契稅按先征后補原則,補貼標準為:按已繳契稅為基數,購房契稅補貼比例為50%,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時間為準。由購房人持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證明、契稅完稅憑證、購房發票向市住建部門提出申請,市住建部門初審后送市財政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市財政部門發放補貼給購房人。
各縣(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優惠政策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實施。
此外,根據我市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有關精神,從5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