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發展規劃
(2014-2030),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山東省第十次黨代會、山東省城鎮化工作會議、山東省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工作會議的要求,與《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山東省建設總體規劃( 2006-2020 年 )》和《山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相銜接而編制,明確未來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規模布局和發展路徑,是指導全省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健康發展、優化農村居民點布局的全覆蓋、綜合性、綱領性規劃。
第一章 重要意義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是伴隨新型城鎮化發展,農村居民點空間形態重構的自然歷史產物,是現代社會治理體系的基本單元,是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的重要途徑。積極穩妥扎實有序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對于推進新型城鎮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內容。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是推動農村建設用地、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諸多要素,在城鄉之間優化整合與調整利用的過程,有利于轉變農民生產生活方式,加大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力度,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縮小城鄉差別,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新格局。
??實現節約集約用地的有效舉措。
人口密度大、人多地少是我省的基本省情。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可以有效盤活農村閑置、空閑、低效用地,促進農民向社區和中心村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實現用地節約、布局優化和要素集約,為農村和城市建設騰出空間,破解土地資源瓶頸。
??為發展現代農業騰出寶貴空間。
我省是傳統農業大省,農業水土資源緊缺,農村人口偏多,人均耕地僅 1.21 畝,土地規模經營難以推行,傳統生產方式難以改變。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有利于進一步
集約節約利用農村土地,可以促進農業生產規模化和機械化,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
??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平臺。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同步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將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基層延伸,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的居住條件、生活環境和公共服務水平,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徑。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將轉變農村社會結構,促進農村基層 政權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方式,提高農民文明素質和基層管理水平,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
平。
??推進就地就近城鎮化的重要載體。
我省人口基數大,人口總量位居全國第二位,有 4600 多萬人生活在農村地區,提高城鎮化率要轉移更多的農村人口。我省跨省流動人口少,本地城鎮化、縣域城鎮化特征明顯。順應城鎮化發展規律,加快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有利于促進農民就地就近轉移,解決“空心村”難題,促進城鎮周邊社區向城鎮集聚,加快我省新型城鎮化進程。
??符合農民意愿、切合山東實際的實踐探索。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進一步改善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成為廣大農民群眾的夢想和新期待。近年來,全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引導、科學規劃、群眾主體、試點探索、施惠于民,建設了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設施配套、環境優美的農村新型社區,顯著改善了農村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提升了農民的文明素質。實踐證明,建設農村新型社區,符合農民利益,順應農民期盼,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按照宜聚則聚、宜散則散的原則,發展新社區、建設新農村、保護老村落,有利于鄉土文化傳承,保護鄉村氣息,留住鄉愁。
第二章 現狀和條件
第一節 概念與分類
一、概念
農村新型社區是在規劃引導下農村居民點集中建設,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產業支撐、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完善、管理民主科學的農村新型聚落形態。 本規劃中的“新農村”是指除集中建設的農村新型社區以外,農村地區保留的農村居民點,包括中心村和基層村。
二、農村新型社區分類
綜合考慮地形地貌、區位特點、建設模式、空間布局和生產方式等,規劃將農村新型社區劃分為城鎮聚合型、村莊聚集型兩類。 城鎮聚合型社區是指由幾個村莊合并集中建設,在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址,并逐步納入城鎮管理的農村新型社區。按照所處位置不同,分為城市聚合型和小城鎮聚合型兩種類型。
村莊聚集型社區是指由多個村莊合并新建,或單個較大村莊通過改造,形成具有一定規模、集中居住、設施完善的農村新型社區。按照改造動力和空間組織的不同,分為村企聯建型、強村帶動型、多村合并型、搬遷安置型和村莊直改型五種類型。
圖 1 農村新型社區分類
第二節 發展現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我省建成了一批功能完善、環境良好的農村新型社區,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改善了農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推進了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鄉村居民點數量持續減少,農村新型社區建設
全面展開。1996-2013年,山東省城市建成區外鄉數量從1022 個減至 89 個,行政村數量從 8.3 萬個減至 6.5 萬個,自然村數量從 9.8 萬個減至 8.6 萬個,許多村莊呈現“空心化”態勢。至 2013 年底,全省已形成農村新型社區 5790個,其中:城市建成區以內的 1638 個、城市建成區以外的 4152 個;從密度分布上看,濟南、棗莊、泰安、威海、萊蕪、德州等市較高,青島、東營等市較低。
??農村人口總量大,農村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偏高。
2000-2013 年,農村戶籍人口從 6880 萬人減至 5482 萬人,農村常住人口從 5782 萬人減至 4502 萬人,兩棲人口穩定在 1000 萬人左右,空間上呈現西高東低、南多北少格局。2013 年鎮、鄉、村人均建設用地面積分別為 231 平方米、232 平方米和 210 平方米,相對偏高;實有耕地面積約 7.7 萬平方公里,農村勞均耕地 5.9 畝,農村戶均耕地面積 5.3 畝。
??產業集聚功能逐漸顯現,農村居民收入較快增長。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與產業聯動發展,方便了農民就近到產業園區就業,推動了農村產業轉型升級,增加了農民收入。2013 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624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10620 元,城鄉收入比 2.7:1,低于全國城鄉收入比3.0: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顯著縮小。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大,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
2013 年,村莊人均道路面積 27 平方米,村莊集中供水率 91%,有生活垃圾收集點的村莊達 78%。已建農村新型社區集中供水率 100%,燃氣覆蓋率 49.3%,供暖覆蓋率 29.9%,通寬帶率 48.6%,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社區比例 57.8%,平均每個社區有垃圾收集點 11.5 個。
??農村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義務教育全面普及。文化設施配置比較完善, 基本實現了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初步建立。
??村容村貌綜合整治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
省委省政府連續多年開展了生態文明鄉村建設和鄉村文明行動,改善了農村環境面貌,促進了村容村貌綜合整治。
第三節 存在問題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個行業和部門。由于缺乏統籌規劃,相關部門銜接不夠,造成布局不盡合理、資源配置浪費。
具體表現為:
??設施建設標準普遍較低,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差距較大。樓房建設速度較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建設不同步。部分農村新型社區和村莊規模偏小,配套不經濟。
??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與產業發展統籌不夠。有的地方非農產業不發達,農民集中居住后生產生活不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民生活成本,降低了生活滿意度。
??建設資金不足,缺乏有效的資金投入渠道。受城鄉二元公共財政投入體制影響,各級財政投入遠不能滿足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的資金需求;廣大農村區位優勢不足,難以對社會資本形成足夠的吸引力;金 融部門基于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對投資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積極性不高;稅費改革后,農村集體經濟收入較少,自身無力投入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
??綜合配套改革措施不健全,管理水平不高。戶籍、行政體制、土地管理、住房產權、社會保障、集體資產處置都有待規范。有些經濟以非農產業為主、人口達到一定規模的農村新型社區,還沒有納入城鎮化管理,居民也沒有享受到市民待遇。有些社區沒有實行物業化
管理,環境面貌亟待改善。
??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農民意愿仍有差距。有的地方沒有認真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出現了“被上樓”現象。有的地方盲目追求建設速度,出現了工程質量問題。
??傳統村落保護不夠,建設風貌趨同,地域特色不明顯。有的地方片面理解農民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的愿望,在“拆舊建新”、“棄舊建新”時,對傳統村落格局和歷史風貌保護不力。有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在建設中對自然景觀、歷史文化、地形地貌等要素考慮不足,忽視鄉村特色。
??村莊聚合型農村新型社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難度較大。“村改居”阻力較大,村民擔心不再享有支農惠農政策,政府難以負擔“村改居”后社區人員工資、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等帶來的財政支出。集體資產改 制進展不快,影響了居委會功能的發揮。受《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因素制約,行政村合并后,區劃代碼難以變更,無法納入城鎮化統計 。
第四節 農村人口轉移趨勢
一、轉移特點
我省農村人口轉移與全國相比,既有共性,也呈現出很強的個性。主要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農村人口轉移具有不完全性。基本上是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家屬子女隨遷比例僅 30%多。
??轉移勞動力擇業范圍狹窄。多數從事以體力勞動為主的簡單勞動,就業層次不高。
??轉移勞動力文化素質普遍高于留在農村的勞動力。農村轉移勞動力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 92%,留在農村的勞動力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僅占78%。
??勞動力轉移以就近就地為主。截至 2012 年底,全省農民工數量達到 2330 萬人,其中:鄉以內轉移的農民工 1347 萬人,占 58%;鄉外縣內轉移的 397 萬人,占17%;縣外省內轉移的 395 萬人,占 17%;省以外的 191萬人,占 8%。
??勞動力轉移渠道呈現自發性和市場化。多數是個人在城鎮勞動力市場尋找就業崗位,或依靠在城鎮工作生活的親屬朋友提供就業信息。
??不愿意放棄農村相關權益、相對較高的城市消費水平、較小的收入差距是阻礙我省農村人口轉移的主要因素。據有關調查,不愿意放棄農村土地權益的占47.8%,不愿意放棄農村集體收益分配的占 41.7%,城市生活消費高的占 35.3%,進城務工收入與本地就業收入差距較小的占 30.2%。
二、轉移趨勢
就地就近城鎮化是我省農村人口轉移的主要特征,未來一段時間,人口轉移仍將延續這一趨勢:
??縣(市)和重點鎮是吸納農村人口的主要載體。
進一步完善縣級城市和建制鎮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加快農村人口向城鎮集聚,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具有重大意義。
??向農村新型社區集聚是農村人口聚居的必然,兼業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農村口不斷轉移,大量村莊規模不斷縮小,使人口重新聚居、村莊合并成為必然;人均耕地面積增加,使大規模農業現代化成為可能,并促進非農產業發展,拓寬農村非農就業渠道,提高農村居民收入水平。
三、農村人口發展預測
結合《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山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及相關研究,規劃預測農村戶籍人口 2017年約為 5140 萬人,2020 年約為 4850 萬人,2030年約為 3750 萬人;農村常住人口 2017 年約為 4180 萬人,2020 年約為 3915萬人,2030 年約為 2970 萬人。
第三章 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推進新型城鎮化是我省重要的戰略任務。要在區域差距大、農村發展基礎不同的背景下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必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充分尊重群眾意愿,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傳承優秀鄉土文化。
第一節 指導思想與規劃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生態文明的發展理念,以城鄉統籌發展為主線,以發展新社區、建設新農村、保護老村落為主要任務,強化產業支撐,完善基礎設施,延伸公共服務,創新發展機制,建設農村居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二、規劃編制原則
1.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廣泛聽取農民意見,突出農民主體地位,積極穩妥推進社區和新農村建設。
2.加強與土地利用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鎮體系規劃、新型城鎮化規劃等相關規劃銜接。
3.統籌考慮人口規模和地域范圍,合理劃定生活生產半徑,方便服務,有利管理。
4.注重與產業發展同步推進,積極培育適宜社區發展的產業,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方便居民就業。
5.突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重點加強水、電、路、氣、暖、環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養老、勞務中介、社區服務等公共設施建設,不斷完善服務功能。
6.堅持因地制宜、傳承文化、突出特色,根據自然環境、發展基礎和資源稟賦,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對保留的特色村莊,按照歷史文化、風俗民情、自然風光、產業發展、城郊休閑等五種類型培植特色。
三、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
2.《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 年)》;
3.《村莊整治技術規范》(GB50445-2008);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
見》(國辦發〔2014〕25 號);
5.《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2);
6.《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
7.《山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 年)》;
8. 《 山 東 省 建 設 社 會 主 義 新 農 村 總 體 規 劃 (2006-2020 年)》;
9.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魯發〔2014〕9 號);
10.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意見》(魯發〔2009〕24 號);
11.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生態文明鄉村建設的意見》(魯發〔2011〕10 號);
12.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意見》(魯辦發〔2013〕17 號);
1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城鎮化管理標準(試行)>的通知》(魯廳字〔2013〕27 號);
14.《山東省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技術導則(試行)》;
15.其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相關規劃。
第二節 發展目標與策略
一、發展目標
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體要求,以促進城鄉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美麗鄉村為出發點,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支撐能力,著力建設布局合理、環境優美、功能完善、服務便捷、管理高效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在農村地區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舒適、生態空間山清水秀。
??布局合理。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適度集中的要求,合理確定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模式、數量、布局和建設用地規模,引導農民適度集中居住,有效配置資源。
??環境優美。通過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對鄉村環境進行整治,改善農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積極推進生態鎮(村)創建活動。
??功能完善。統籌安排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公共服務設施,推進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建設功能完善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
??服務便捷。完善農村公共服務設施,擴大服務覆蓋范圍,提高農村居民接受服務的便利度。
??管理高效。加強農村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管理體制,推行網絡化管理模式。
二、發展策略
??以人為本,和諧發展。從農民群眾最現實、最直接、最迫切的需要入手,以農民群眾滿意為目標,把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善民生作為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的著力點,推動農村和諧發展。
??科學規劃,有序推進。對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進行科學規劃,通過規劃引領,積極穩妥、科學有序建設發展。
??合理選址,節約用地。農村新型社區和中心村選址應避免壓覆礦產資源,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隱患點,確保建設安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優先利用存量土地或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土地,減少新增用地規模,盡量少用或不用耕地。
??產業支撐,促進就業。推動農村新型社區、新農村與產業園區、現代農業協調發展,培育特色優勢產 業,方便社區居民就地就近創業就業。
??完善設施,配套服務。加快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配套完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提升設施承載力和服務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分類指導,體現特色。按照各地區發展條件和發展基礎,宜聚則聚,宜散則散,規劃不同類型的農村新型社區,培育中心村,注重特色村莊保護與建設,充分體現地方特色。
第三節 規劃范圍與期限
規劃范圍為:全省現狀城市建成區以外的全部地區,包括 1086 個建制鎮、89 個鄉、6.5 萬個行政村(8.6 萬個自然村)。規劃期限為 2014-2030 年,其中:近期至 2017 年,中期至 2020 年,遠期至 2030 年。
第四節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模式
一、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模式分類引導
1.城鎮聚合型社區
包括城市聚合型社區和小城鎮聚合型社區兩小類。
??城市聚合型社區。
城市聚合型社區是指現狀位于現狀城市建成區周邊,未來進入城市改造的村莊合并
建設的新型社區。其建設和選址應服從城市總體規劃,在城市居住組團范圍內選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應按照城市居住區標準,結合城市現有資源和城市相關規劃進行建設。
??小城鎮聚合型社區。
是指鎮駐地村及 2 公里范圍內納入鎮駐地改造的村莊合并,集中建設的新型社區,其
選址應服從鎮總體規劃,并建設較為完善的社區服務中心。
2.村莊聚集型社區
包括村企聯建型社區、強村帶莊周動型社區、多村合并型社區、搬遷安置型社區和村莊直改型社區等五小類。
??村企聯建型社區。
村邊有能夠帶動社區建設 的工業小區、農業龍頭企業、經濟合作組織或者旅游開發企業村莊與企業聯合建成人口 3000人以上、非農就業達到 70%的新型社區。
??強村帶動型社區。
多個村莊向型社區。多個村莊選莊位社區。村莊較大地理位置較為優越、規模較大、經濟實力較強的村莊合并,以強村帶動周邊村建設的農村新型社區。
??多村合并
擇交通方便、用地充足、多村交界處新建農村新型社區。
??搬遷安置型社區。現狀村于礦產資源壓覆區、風景區、水源地保護區、黃河灘區、庫區、偏僻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等不適宜居住的地區,規劃將其搬遷至安全地域,并組建的農村新型社區。
??村莊直改型 直改型社區指村莊規模,且周邊無可以合并的小村,或不宜合并的村莊,自身改造建設的農村新型社區。
二、新農村建設模式引導
按照地域相近、規模適度、產業關聯、有利于整合資源要素等原則,在服務半徑合理的前提下,結合交通條件,優先選擇被撤并鄉鎮駐地村、大村強村作為中心村,建設公共服務中心,輻射帶動周邊基層村發展。
三、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適宜規模
??城鎮聚合型社區。一般應達到 5000 人以上。
??村莊聚集型社區。根據平原、丘陵、山區等地形地貌不同,一般不少于 3000 人。
??新農村。中心村連同輻射帶動的基層村人口規模一般在 3000 人左右,人口稀疏地區一般不少于 1500人。中心村服務半徑一般不大于 2 公里,村莊極稀疏地區一般不大于 3 公里。
四、農村新型社區和保留村莊總體數量預測
根據省民政廳全省 17 市農村社區建設及規劃情況調 研,全省規劃建設 12818 個農村社區;《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預測至 2030 年,全省形成 7000 個左右農村新型社區。 在此基礎上,規劃結合農村戶籍人口變化趨勢,采用基本公共服務圈服務半徑進行校核,按照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全覆蓋的要求,確定全省建設約 7000 個農村新型社區,保留 3 萬個村莊(含 5000 個中心村和 2.5 萬個基層村)。
五、分類數量預測
??城市聚合型社區。規劃預測 2030 年全省城市建設用地控制面積約為 16700 平方公里。按照社區服務半徑 2 公里計算,2030 年城市聚合型社區約為 900 個,聚集城市人口約 700 萬人,為城鎮化進程貢獻 7 個百分點。
圖 2 山東省現狀建成區與規劃 2030 年建設用地疊加圖
??小城鎮聚合型社區。規劃預測 2030 年全省小城鎮人口為 1680萬人,增加 383 萬人,為城鎮化進程貢獻4 個百分點。考慮鄉鎮合并和納入城市等因素,平均每個小城鎮建成區面積將達到 4 平方公里。距離建成區 2 公里以內的村莊宜納入小城鎮,則小城鎮聚合型社區地域面積將達到 2.7 萬平方公里左右,按照服務半徑 2 公里計算,小城鎮聚合型社區將達到 2100個。
??村莊聚集型社區。根據各市現狀基礎及上報數據,預測 2030 年村莊聚集型社區約 4000個。
??新農村。預測 2030 年中心村約 5000 個,基層村約 25000 個。
綜上所述,規劃期末全省形成 7000 個左右農村新型社區和 30000 個左右新農村。
六、分期數量預測
近期(2014-2017 年)新建農村新型社區 1048 個。到 2017 年,形成 2500 個城鎮聚合型社區,2700 個村莊聚集型社區,6800 個中心村。其中,約有 1600 個農村新 型社區納入城鎮化管理。 中期(2018-2020 年)新建農村新型社區 800個。到2020 年,形成 3000 個城鎮聚合型社區,3000 個村莊聚集型社區,6000 個中心村。其中,約有 2000 個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城鎮化管理。
遠期(2021-2030年)新建農村新型社區 1000 個。到 2030年,形成 3000 個城鎮聚合型社區,4000 個村莊聚集型社區,5000 個中心村。其中,約有 3000 個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城鎮化管理。
第四章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規劃
把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善民生作為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的著力點,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提升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總體水平。
第一節 設施配套標準
一、農村新型社區設施配套標準
按照經濟實用、有效可行、同步建設、充分預留的配套原則,制定與農村新型社區居住形態、人口規模、居民生活需求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設施與基礎設施配套標準,共分 12 大類、30 小類(見表 5、表 6)。在實施中,可與當地有關標準相銜接。
二、新農村設施配套標準
按照“聯建共享、保障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中心村和基層村分級配置相應公共設施,提高村莊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第二節 主要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引導
一、公共服務中心
農村新型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應以綜合體形式集中布置,包括行政管理、警務治安、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社會福利、就業培訓、商業金融、郵電通信等設施。社區組織辦公用房結合公共服務中心共同設置,滿足社區黨組織辦公、活動和服務群眾的需要。 中心村應在交通便捷區域規劃公共服務中心,可與文體活動場地和公共綠地相結合。
二、教育設施
滿足辦學規模的農村新型社區和中心村可配置規范化小學,生源數量不足的可只設置低年級部教學點。優先建設規范化幼兒園,學前教育設施應與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同步規劃建設,方便兒童就近入園。
三、文體設施
文化體育、圖書閱覽等活動室結合公共服務中心共同設置,青少年、老人活動設施結合文體活動場地設置,形成用地面積不低于 500 平方米的文體活動中心。
四、衛生設施
配置標準化衛生室,面積不少于 80 平方米,實現診斷室、治療室、觀察室和藥房四室分離。
五、養老設施
配套集養、醫、學、樂為一體的幸福院,為老年人提供自理、介護、介助一體化的居住設施和服務。幸福院占地面積宜達到 1400 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動場所不小于 400 平方米,綠化面積應達到 40%,并按照每千名老年人 40 張以上的標準配備養老床位。
六、其它公用設施
在以農業生產為主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設置農機大院。尊重農村紅白喜事風俗習慣,設置禮事堂。
第三節 主要基礎設施建設引導
一、交通設施
農村新型社區社區級道路紅線 8-15 米,組團級道路紅線 6-10米,宅前道路紅線 4-6 米。社區與外部道路連接公路等級不低于四級公路標準。按 1.0 車位/戶配置停車位(停車庫),保障車輛停放有序。 加強道路硬化,逐步實施村內主要道路硬化、網化。
開展危橋加固治理。清理路邊雜物,路面兩側可設置路緣石,并設邊溝排水,路宅分離。宅間道路盡量使用當地的石材、砂材。 結合主要出入口規劃設置公交站點,方便居民出行。
二、環衛設施
??廁所。嚴格按照標準建設家庭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農村公共衛生廁所;結合公共服務中心設置無害化 衛生廁所,按 25-50 平方米/千人的標準配建,每廁建筑
面積不低于 25 平方米。
??垃圾收集。合理設置生活垃圾收集站(點),服務半徑不超過 70 米,每 100 戶設置一個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及時運至轉運站,做到日產日清,實現垃圾收集處理的城鄉全覆蓋,條件成熟的可考慮垃圾分類收集處理。
三、給水設施
??因地制宜選擇供水模式。離城區較近或地勢較為平坦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可采用延伸城區供水管網的集中供水模式;人口相對集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平原、丘陵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可采用村鎮連片供水模式;人口規模較小的,或受地理條件限制的村莊,
可采取單村供水模式。
??嚴格供水水質標準。原水水質應符合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或《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CJ3020)的規定;當原水水質不能滿足規定時,應征得市、縣衛生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凈化措施。供水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有關規定。
四、排水設施
??科學確定排水體制。新建或經濟條件較好的農 村新型社區,宜選擇雨污分流排水體制;經濟條件一般且已經采用合流制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在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前應將排水系統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遠期應改造為分流制。
??采用適宜污水處理模式和技術。人口規模較大、集聚程度較高、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應完善污水收集管網,運用人工濕地處理系統、曝氣生物濾池、淹沒式生物膜等污水處理技術,進行污水集中處理。人口規模較小,居住較為分散、地形地貌復雜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村莊,鼓勵采用化糞池、生態氧化塘、凈化槽等小型無動力或微動力污水處理技術,進行污水分散處理。
五、供熱設施
??構建清潔、高效的供熱能源結構。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供熱發展應盡量減少煤炭使用量,探索采用環保鍋爐、天然氣、生物質、地源熱泵、太陽能等多種新途徑解決農村供熱。
??合理選擇供熱模式。在城鎮供熱服務半徑內的
農村新型社區,可納入城鎮集中供熱系統。周邊區域有可利用工業余熱或企業熱源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可利用工業余熱或企業熱源實現集中供熱。規模較大、無可利用集中供熱設施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可新建集中供熱設施。
六、燃氣設施
??城鎮管網集中供氣模式。距城鎮較近、具備條件的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可逐步納入城鎮集中供氣(天然氣管網)系統。
??非城鎮管網集中供氣模式。采用 CNG 和 LNG 供氣站、秸稈氣化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方式供氣。
七、其它基礎設施
??路燈。在主要道路兩側與公共中心周邊按照50-100 米的間隔設置路燈。
??消防設施。設置消防點,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主要道路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消火栓,間距不大于 120 米,并滿足消防通道要求。
??園林綠化。建設一個中心綠地和 2 個以上小型
公共綠地,中心綠地面積不小于 500 平方米,綠地率不低于 30%。結合村莊綜合整治和空心村治理,做好綠化美化,改善人居環境。
??視頻監控。依托警務室建設視頻監控平臺,在
主要出入口、廣場、學校、幼兒園等主要公共場所設置視頻監控、防盜報警等設施,建設平安農村。
??建筑節能。鼓勵采用節能型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合理選擇建筑外墻材料,推廣使用空 心磚或混凝土空心小砌塊等節能磚。屋面采用坡屋頂建造,設置架空層或平屋頂,設置吊頂層。減少窗墻比,采用雙層窗或單框雙玻璃窗,增強其密封性,減少外窗
的熱損失。選用導熱系數小,吸水率低,易于就地取材的保溫材料,提升建筑的保溫隔熱效果。推廣太陽能建筑一體化。
第四節 建設用地控制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應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按照“保護耕地、集約用地、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嚴控新建人均建設用地面積,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未利用地,滿足居民生產生活用地需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參照《山東省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控制標準》,新建農村新型社區人均建
設用地面積為:
??城鎮聚合型社區。人均建設用地面積按照所在地城鎮規劃的建設要求執行。
??村莊聚集型社區。位于平原地區的,人均建設用地面積不得超過 100 平方米。位于山地丘陵的,人均建設用地面積不得超過 80 平方米。建在鹽堿地、荒灘地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 160 平方米。
適當預留新建用地,以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并接納基層村人口適度聚集。
第五章 建設風貌與特色保護
第一節 建設風貌引導
一、總體要求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應突出風貌特色,繼承和延續原有歷史脈絡、風俗習慣、文化底蘊和地域特征,優化內部空間布局,精心設計特色建筑和空間環境,傳承特色文化,體現風貌與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的和諧統
一、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提升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品質。
二、積極推進風貌建設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空間布局應與當地風土人情、獨特村居風貌和田園風光統一協調,突出地域文化,塑造特色鮮明的鄉村風貌。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筑要突出本地建筑風格,借助地方典型建筑符號,使用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材料,建設具有時代和地域特色的建筑。有條件的地區多層住宅應預留電梯配建空間。 人行道路、路燈照明、指示性標志、垃圾桶等設施建設既要滿足基本功能,也要注重特色風貌體現。街頭公園和主要干道應首選本土樹木、灌木和花卉品種綠化美化,做到局部空間環境與村鎮整體環境協調統一。
三、分類打造建設風貌
??城鎮聚合型社區。按照城市居住區標準建設新型社區,建筑形式以多層或小高層為主,建筑風貌與城鎮風貌相協調,建筑色彩應與城鎮色彩統一協調。
??村莊聚集型社區和新農村。保護地方傳統民居,新建民居應與傳統民居風貌相協調。建筑風格以山東地方特色的低層獨立院落聯排式、雙拼式為主。充分利用自然景觀環境,體現田園宜居特色。
第二節 村莊綜合整治
新農村是鄉村風貌、鄉土文化的重要載體,在糧食生產和土地保護、水源涵養、景觀形成和文化傳承、鄉村旅游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應完善村莊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和“空心村”治理,盡可能地在原有村莊形態上改善居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一、推動村莊環境綜合整治
按照村莊環境整治標準,以農房改造、道路排水、環境衛生為重點,所有村莊都要推動環境綜合整治,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民群眾文明素質和生活質量。
??農房改造。根據地方特色,對村民住房新建或改造的風格、色彩、高度、設施等提出指導要求。推廣改水、改氣、改廚、改廁等工程,加快房屋節能改造,建設綠色農房。
??道路交通設施。加強村莊道路硬化,逐步實現農村道路由“村村通”向“戶戶通”延伸。開展危橋加固治理。清理路邊雜物,路面兩側可設置路緣石,并設邊溝排水。宅間道路盡量使用當地的石材、砂材。
??垃圾收集。采取“村收集?鎮運輸?縣(市)處理”的收集運輸方式,建立日產日清的環衛保潔制度。
??排水設施。清理、疏通、完善雨水導排系統,建設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設置排水管線、溝渠,雨污合流村莊設置截流井等。
??廚房整治。配設給排水設施,給水水質應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排水設施應與村內的排水管渠相連接,避免污水漫流。
??廁所整治。按照水沖式、三格化糞池、快車教育通沼氣池等類型,建設家庭衛生廁所和村莊公共衛生廁所。結合單戶或聯戶沼氣池建設,實現糞便無害化處理。
??電力電信設施。實施農村電網改造,更換老舊電力線路,改擴建變電所,增加農戶用電能力,確保安
全用電。搞好農村信息化,做好基站建設和維護改造,推動“三網合一”,實現通信設施共建共享共用。
??風貌整治。整治街巷空間,保護村落肌理。疏理水系,整治景觀節點,搞好村內空閑地利用和綠化。 保持村莊環境整潔,消除“三大堆”(垃圾堆、柴草堆、糞堆)現象。重視傳統村落中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與利用。
??村莊安全防災。綜合考慮火災、洪災、震災等災種的影響,堅持綜合防御、平災結合的原則,完善防災減災措施,保障村莊可持續發展和村民生命安全。
二、加強空心村治理
深入進行實況調查,摸清空心村底數。根據發展趨勢適時調整規劃,科學確定中心村和基層村,適度推動村莊合并,引導零散村莊向中心村和城鎮集中。及時進行閑置宅基地的復墾開發,用于建新房、公共設施、綠地廣場、體育場地等再利用。建立宅基地退還鼓勵機制和保障機制。在不同地區選擇一部分試點村,以市場為導向,探索空心村治理經驗。
第三節 特色村莊保護
深入挖掘傳統村落,加強特色村莊保護,彰顯傳統村落風貌,傳承優秀鄉土文化。
一、現狀
全省目前初步認定的各類特色村莊 478 個,其中: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 5 個,省級歷史文化名村 31 個,中國傳統村落 16個,國家級特色景觀旅游名村 2 個,省級特色景觀旅游名村 17 個,旅游特色村 91 個(詳見附錄)。
二、特色村莊保護發展目標
根據不同地區的自然歷史文化稟賦,體現區域差異性,提倡形態多樣化,建設有歷史記憶、文化脈絡、地域風貌、民族特點的美麗鄉村,促進村莊發展更具特色、更有活力、更加生態。至 2030 年,全省各類特色村莊達到 4000 個左右。
三、特色村莊保護與規劃分類引導
??歷史文化特色村。發掘鄉土文化資源,強化文化傳承創新,把村莊建設成為歷史底蘊豐厚、時代特色鮮明的人文魅力空間。加強保護傳統街巷、古樹名木、溝渠河道等古跡。嚴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歷史文化建筑周邊新建建筑物風貌應與傳統建筑協調統一。嚴格控制人口密度,新建住宅應異地就近選址,對村民進行集中安置,避免對古村落造成破壞。到 2030年,形成400-500個歷史文化特色村。
??民俗風情特色村。實施美麗鄉村特色提升工程,挖掘鄉土民俗,傳承鄉土風情。按照“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韻”的定位,打造精品村、精品區塊、風情帶。到 2030 年,打造 800-1000 個民俗風情特色村。
??自然風光特色村。嚴格保護傳統村落與自然環境和諧統一的格局。發展鄉村旅游等新經濟業態,完善接待服務設施。到2030 年,打造 1000 個左右的自然風光特色村。
??產業發展特色村。立足區位條件、自然稟賦和產業基礎,探索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產業體系,增強科技支撐,實現農村產業的多元化和特色化發展。到 2030 年,產業發展特色村達到 1000-1500個。
??城郊休閑特色村。保護鄉土自然景觀,塑造有別于城市的特色鄉村風貌,積極發展城郊休閑產業。到2030 年,打造城郊休閑特色村 600-700 個。
四、建立健全特色村莊評價機制
根據歷史文化、風俗民情、自然風光、產業發展、城郊休閑等特色村莊特點,制定完善相應的特色村莊評價體系與辦法,推動特色村莊保護規范化。規范省級特色村莊申報審批程序,嚴格特色村莊管理制度。加大對特色村莊的規劃編制、設施建設、資金安排等政策支持力度。
第六章 規劃實施的主要任務
各級各部門要明確工作任務,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推進規劃實施,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如期完成。
第一節 加強規劃編制
一、編制完善各類規劃
各市、縣(市)政府負責組織編制本轄區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布局規劃。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適度集中的要求,合理確定數量、布局和建設用地規模。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編制本轄區農村新型社區詳細規劃,成果應達到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深度要求。
近期不合并的村莊,按照改善村莊人居環境、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條件、提升村莊風貌的要求,編制村莊整治規劃。傳統村落、特色景觀旅游村等特色村落應編制歷史文化保護、鄉村旅游等專業規劃。加強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特色風貌研究。
二、提高規劃水平
規劃編制應堅持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原則,與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城鎮體系等規劃相銜接。制定農村新型社區、新農村布局規劃、建設規劃編制技術導則,統一規劃編制標 準。注重招才引智,聘請國內優秀規劃編制單位和專家
參與規劃的編制、論證、咨詢與評審,大力提升規劃編制工作科學化水平。保障公眾參與規劃編制的權利,擴大公眾規劃參與范圍,廣泛開展公眾咨詢活動。
第二節 嚴格工程質量管理
一、切實規范建設程序
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要求,按程序辦理土地預審、選址、環評、節能、立項和工程招投標、建設施工許可等報批手續,手續不全不得開工建設。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和保證體系,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質量監理
制和竣工驗收制,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工程質量監管
強化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和建筑材料、裝修裝飾等全流程質量管控,將限額以上工程建設納入縣級建設部門質量監管范圍。建筑設計使用年限達到 50 年以上。加強建筑市場各類主體的資質資格管理,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加大建筑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堅決打擊筑工程招投標、分包轉包、材料采購、竣工驗收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懲治擅自改變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等行為。健全建筑檔案登記、查詢和管理制度,強化建筑質量責任追究和處罰,實行建筑質量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三、嚴格工程竣工驗收
各類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按規定的工程建設程序組織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和生產經營性設施及其他建設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組織驗收,并將竣工驗收報告報縣(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節 推進環境綜合整治
把環境綜合整治與各類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結合起來,與“生態文明鄉村建設”和“鄉村文明行動”結合起來,使環境綜合整治成為促進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改善生活環境的重要舉措。
一、分類指導環境綜合整治
編制和完善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科學論證村莊布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村莊人居環境改善的重點和時序,確定需要加強保護的村莊。基本生活條件尚未完善的村莊要以水電路氣房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基本生活條件比較完善的村莊要以環境整治為重點。
二、循序漸進推進環境綜合整治
1.保障基本生活條件
以住房、飲水、地質災害、消防、防洪安全為重點,保障人居環境生命線。實施村內道路硬化工程,推進水 電電氣化建設,促進可再生能源供電。
2.明確環境整治重點
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和居民生活區的科學分離,支持畜禽糞污與秸稈綜合治理與利用。逐步建立農村病死動物、農藥包裝物、農膜等無害化收集和處理系
統。
3.推進宜居村莊建設
加強對村域的規劃管理,保持村莊整體風貌與自然環境相協調。保護和修復自然景觀與田園景觀,開展農房及院落風貌整治和村莊綠化美化。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文化創意等產業,加強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
三、完善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
以縣級為主加強涉農資金整合,調動農民參與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的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鄉村建設。強化農民主體地位,推行村內事“村民議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實施機制。以政府為中心,以城鄉建設、環境保護、農業部門為重點,建立部門聯動、分工明確
的協調推進機制。
第四節 引導適度集中發展
充分考慮城鎮化進程中農村人口減少的長期趨勢, 積極引導農村人口向城鎮、農村新型社區和中心村集中,推動農村人口在空間上的科學合理分布。 正確處理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與村莊整治的關系,編制完善村鎮體系規劃,優化農村居民點布局,鼓勵村莊向城市、縣城和小城鎮、中心村合并集中,減少村莊數量。按照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堅持統一規劃、集約用地、規模開發、配套建設,推動農民居住區由分散向集中轉變、粗放用地向集約用地轉變、村莊向社區轉變,促進人口向城鎮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鎮區人口達到 5 萬以上的小城鎮,按照城市標準進行規劃建設管理。 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宜合則合、宜分則分,宜樓則樓、宜平房則平房,不搞“一刀切”。大中城市的城中村、城邊村改造,提倡建小高層和高層住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縣城、鎮駐地和城鎮規外的農房建設,提倡建多層住宅,建筑密度和容積率可適當降低;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地方,注重把握好集中建設的農村新型社區規模,方便群眾生產生活。
第五節 提升產業支撐能力
一、產業發展分類引導
根據資源稟賦條件,著力培育農村內生動力,加快農工商聯合,全面提高組織水平,推動農村產業的專業 化與合作化發展。規劃按照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產業類型,進行發展引導如下:
1.城鎮經濟型
城鎮聚合型社區利用良好的區位條件,發揮土地增值效益,著力發展工業、服務業等城鎮經濟。
2.現代農業型
走專業化、規模化之路,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實現適度規模經營,發展“一村一品”。
3.旅游帶動型
依托旅游資源、歷史文化名村、城郊休閑農業等條件,形成以農家樂、鄉村酒店、農業旅游示范區、旅游古村為主體的農村旅游發展業態。
4.商貿市場型
以商貿市場或專業交易中心為依托,拓寬商品流通渠道,帶動區域專業化生產。可分為銷地型、產地型和集散型等類型。
二、加強園區建設
突出專業分工和規模經營,依托自身優勢和發展條件,積極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加快建設產業園區,完善基礎設施配套,方便居民就業創業,逐步實現居住在社 區、就業在園區,推進就地就近城鎮化,為農村發展提供持久動力。
第六節 完善農村社會治理
一、推進綜合治理
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采取法治、德治等綜合手段,及時有效地化解內部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在農村新型社區和中心村建立治保、調解委員會及集上述工作和社區矯正、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禁毒、反邪教、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服務管理、普法宣傳等功能于一體的綜治辦。加強各部門與黨群組織互動及安全宣傳,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將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基層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穩定。
二、提升服務水平
健全公共服務中心工作制度,建立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水平。轉變服務職能,強化政府指導和職能轉變,實現權力、責任、義務、經費同步下放。加強環衛管理,按照“五有”標準落實好保潔工作。依托公共服務中心完善勞務中介機構,加快“半小時公用就業服務圈”建設,推行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標準化。加強勞動招收、就業培訓與咨詢,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居民就業創業能力。
三、完善社會保障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擴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覆蓋范圍,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實施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逐步引入商業保險模式。健全被征地農民的社保體系,提高就業能力。完善農村養老、醫療服務、優撫等保障功能。
四、加強物業管理
重視農村新型社區和中心村新建集中居住區的維護和物業管理,建立專門的物業管理隊伍。提高物業管理覆蓋率,規范物業管理水平,采用多元化的物業管理方式,可委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也可根據農村現狀和居民生活習慣特點,由集體出資,安排人員,為
農村居民提供環境衛生、綠化、維修、保安等服務。
五、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建立嚴格的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監管制度,開展“食安山東”品牌引領行動,完善食品原產地、市場準入、食品質量標識制度和食品質量可追溯制度。推進農村食品安全供應網絡的建設,鼓勵連鎖超市進農村,引導大型超市以各種形式向農村市場配送安全食品,引
導游商小販進店、進場或定點經營,加強對農村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的監管。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強化規劃控制
農村新型社區詳細規劃、村莊整治規劃要經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同意,報市、縣(市)政府審批,并在當地村(居)進行公示。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確需調整修改的,必須依照規定程序,報原批準機關批準。加大規劃實施檢查力度,確保規劃落實。對于違反規劃的行為,應按照《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追究責任。社區建設在規劃指導下,土地和資金落實以后再建設,盡可能先建新后拆舊。
第二節 尊重農民意愿
始終把農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村莊是否遷并、選擇何種住宅形式應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讓農民選擇。探索建立民主制衡制度,可嘗試建立村民代表大會制度或成立村民理事會。繼續發揮“一事一議”制度作用。
第三節 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政府要科學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統籌財力安排,逐步建立起財政資金為引導,社會資金、農村居民自主 投入為主體,社會各界參與、捐助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引入市場機制,通過獎勵、補助和貼息貸款等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領域。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支持民間資本以 BT、BOT 等形式,參與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等建設。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以捐款、投資方式興辦農村服務項目。城中村、城邊村改造項目可參照國家棚戶區改造政策執行。 鼓勵金融機構在金融產品、擔保方式、投融資模式等方面進行創新,滿足建設資金需求。探索實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農戶住宅確權抵押、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等多種貸款方式,解決建設資金困難問題。
第四節 推進改革創新
一、推進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對符合條件的農村新型社區,依法推進“村改居”。改革完善戶籍制度,社區居民可按照自愿的原則,轉變為城鎮居民戶口,在就業、教育、社保、低保、醫療等方面享受城鎮居民的待遇。
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規范農村新型社區和中心村供地方式。在城鎮規劃區內的,可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供地。其中,以政府 部門或事業單位作為用地主體的,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供地,經批準可補辦出讓手續后轉為國有出讓;以企業、村集體為用地主體的,應采取招拍掛方式供地。在城鎮規劃區外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原則上以集體使用方式供地;其中按城鎮住宅小區標準建設多層或高層的,也可以參照城鎮規劃區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供地。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堅守耕地紅線,嚴格劃定和永久保護基本農田。深入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強化耕地數量和質量的占補平衡。加強耕地保護法制化規范化建設,嚴格執法監督檢查。 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用益物權。
三、完善農村住房制度
加強農村住宅產權登記工作。建設用地使用權為國有出讓的,可辦理完全產權的房產所有權證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使用權為國有劃撥的,可辦理房產所有權證和國有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使用權為集體使用方式且用地手續完備的,可辦理房產所有權證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逐步完善農村適齡青年、老年人及困難群眾住房保障機制,建立農村危房改造長 效工作機制。
第五節 加強組織領導
合理確定省政府與地方政府分工,建立健全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發展協調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民政廳等部門推進規劃實施和相關政策落實,制定行動計劃,組織開展試點示范,監督檢查工作進展情況。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根據本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地方各級政府要全面貫徹落實本規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
第六節 組織宣傳培訓
規劃頒布實施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民政廳等部門,舉辦培訓班,宣講農村新型社區和新農村建設基本原理、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提高基層干部業務素質和能力,增強規劃的實施性和可操作性。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宣傳我省發展新社區、建設新農村、保護老村落的政策指向,查找問題,總結經驗,促進城鄉一體化和新型城鎮化發展。
第七節 近期行動計劃
一、社區建設示范行動
分類分地區選取 300 個農村新型社區,在優化布局、 改善環境、完善功能、提升服務、強化管理、彰顯特色等方面搞好示范,引領帶動全省農村新型社區建設。
二、生態文明鄉村建設行動
圍繞“產業生態高效”,創建現代農業示范區,發展生態農業和高效農業,推進農業規模化專業化、集約化、標準化;圍繞“環境優美宜居”,科學制定村莊規劃,完善配套設施,加強環境整治。圍繞“生活文明健康”,抓好文明鄉村行動,創建文明村、文明社區、文明戶。
三、產業支撐推進行動
引導多元生態農村產業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大力發展“一鎮(鄉)一業”、“一村一品”,培育一批特色示范社區,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依托城鎮聚合型社區的區位優勢,集聚發展工業和服務業,形成一批城鎮經濟型示范社區。積極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擴大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培育一批現代農業型示范社區和村莊。培育鄉村休閑旅游產業,打造一批旅游帶動型示范社區和村莊。培育專業市場,拓寬商品流通渠道,實行產供銷一體化經營,帶動區域專業化生產,形成一批商貿市場型示范社區和村莊。
四、傳統村落保護行動
實施鄉村記憶工程,開展歷史文化、風俗民情、自然風光、產業發展、城郊休閑等特色村莊的認定工作, 出臺特色村莊的保護法規。保護農村傳統民居院落、古建筑等物質文化遺產和生產、生活、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歷史文化傳統村落,扶持建設村史展覽室,為標志性建筑立碑。將鄉村記憶工程與促進農民增收結合起來,把潛在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轉化成促進農民增收的資產、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