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等 級 | 分值 | 備注 | |
科技 | 省級一等獎(省青少年創新大賽) | 3 | 個人項目;免交證書。 | |
信息學 | 省級一等獎 | 10 | ||
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 | 3 | |||
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 | 2 | |||
體育 | 省第一至第三名 | 10 | 個人項目;所列名次均按競賽規程設定的錄取名次,且需出具證書原件。 | |
省第四至第八名、市第一至第三名 | 3 | |||
市第四至第六名 | 2 | |||
藝術 | 省級一等獎 | 10 | 個人項目;需出具證書原件。 | |
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 | 3 | |||
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 | 2 | |||
省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 | 6 | |||
省藝術特長水平測試B級 | 3 | 免交證書。 | ||
政策 | 符合《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的實施辦法》(湖政發〔2004〕27號)規定的對象 | 10 5 3 | 需出具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證明、人才相關證件和子女關系證明。 | |
符合《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浙民優〔2004〕196號)規定的對象 | 10 | 需出具市民政局證明,優撫對象相關證件。 | ||
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8〕33號規定的對象 | 5 | 需出具有效戶籍證明、當地統戰部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證明。 | ||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的對象)和臺灣省籍考生 | 5 | 需出具市僑辦或市臺辦證明。 |
二、加分項目名稱(括號內為比賽時間)
(一)科技類
1.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科技創新項目(4月);
2.省、市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10-12月)。
(二)體育類
3.省第十三屆中學生運動會游泳比賽(8月);
4.省第十二屆中學生運動會武術比賽(2013年5月);
5.省第十二屆中學生運動會羽毛球比賽(2013年10月);
6.省第十三屆中學生運動會田徑比賽(11月);
7.省第十二屆中學生定向賽暨省第十三屆中學生運動會定向比賽(11月);
8.省第六屆中小學生乒乓球聯賽(12月至3月);
9.省第十三屆中學生運動會健美操比賽(5月);
10.湖州市中小學生羽毛球比賽(7月);
11.湖州市中小學生游泳比賽(8月);
12.湖州市第六屆中小學生健美操比賽(2013年9月);
13.湖州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11月);
14.湖州市中小學生“三棋”比賽(3月);
15.湖州市中學生定向運動會(4月);
16.湖州市中小學生網球比賽(4月);
17.湖州市第八屆運動會()
(三)藝術類
18.省級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B級11月、A級3月)。
(四)政策類
19.符合《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的實施辦法》(湖政發〔2004〕27號)第八條規定的引進人才的子女;
20.符合《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浙民優〔2004〕196號)規定的優撫對象的子女;
21.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8〕33號)規定的對象。
2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的對象)和臺灣省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