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對象
女兵征集的對象,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高中應屆畢業生、新入高校就讀的學生入伍。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專的應屆畢業生及正在大專階段學習的在校生,高中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入讀成人教育、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或自考類院校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齡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年滿17至19歲(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間出生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放寬到年滿20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畢業生放寬到年滿22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征集條件
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身高應在160厘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