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湖南省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政策實施方案》,繼2011年和2013年后再次大幅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政策。一些高考加分項目被取消,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等原有加分政策繼續保留。
湖南取消部分高考加分
據了解,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后,相關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或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考試招生,或參加其他體育學類專業招生。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后,考生的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后,對有突出事跡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序,高校可破格錄取或單獨考試錄取。
一、關于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6名的學生加15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且不須測試)。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排、足)前6名,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5分;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前6名、集體項目前3名(限定籃、排、足),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0分;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等級證書,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5分。
二、關于藝術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一等獎的學生加10分,獲二等獎的學生加5分。取消藝術特長生可以降到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
三、關于科技類競賽高考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全國技能競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有關獎項、名次的考生,保留其應屆畢業當年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免試推薦到省內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本科院校或高職院校相關專業就讀資格或加分資格,但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且僅限于我省所屬高校招生錄取適用。其中,原加20分的調整為加5分,原加15分的調整為加4分,原加10分的調整為加3分。
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保留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保留部分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加分分值維持不變。這些包括“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加分范圍和分值仍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政策執行。
高考加分利益鏈背后的腐敗空間
高考加分利益鏈的背后,往往存在著腐敗通道,從而使重重關卡和審核制度形同虛設。但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人士表示,全省的體育競賽優勝者測試工作是嚴謹細致的。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院長助理劉國清表示,湖南省2010年度參加體育競賽優勝者測試的有1500多人,其資格經過了市、縣教育部門審核。他說,在湖南師范大學舉行的測試中,對需要量化成績的項目都使用電子設備進行測試,而對于主觀性強的項目則實行了回避制度:考點所在的學校不安排考官,測試組長從外省邀請,其余的考官則是有關院校的專家。所有的主觀性項目測試都有監控錄像,可供抽查。在測試中,實行當場公開亮分,由武警負責記錄成績,湖南教育廳、考試院和考點學校湖南師大均派人全程參與把關。
然而,有考生家長向記者表示,雖然考官是臨時抽選,但參加測試的考官其實相對固定,有心者亦不難將工夫下在測試之前。
這位家長告訴記者,他朋友的孩子,只在高三訓練了幾個月,就獲得了二級運動員證。“任何搞體育的人都知道,只訓練幾個月是絕對不可能達到二級運動員水平的。遺憾的是,事實上這種情況比較普遍。”他還舉例說,近3年來,湖南參加體育競賽優勝者測試的學生中,像武術這樣主觀性強的項目,獲得通過者日漸增多,2008年為 129人,2009年為163人,2010年則達到267人;而像田徑、游泳等量化性強的項目,總計獲得通過的人數卻連年下降,2008年是 55人,2009年降為38人,2010年為28人。
說到高考加分是否存在腐敗問題,婁底一位武術加分學生的家長在電話中表示,除了學習費用6800元外,最后的體育競賽優勝者統一測試前,又交了1.5萬元,他認為這筆錢是用來疏通關系的。
中央電視臺記者在追蹤報道婁底高考加分事件時,也碰到有交錢練健美操的考生家長表示,她前后一共交了2.6萬余元,教練說這錢“是用來打通上上下下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