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出生需提供的材料
1、出生證
2、準生證
3、父母雙方戶口本
注:如果父母雙方一方為省外戶口,需提交外省父母戶口所在派出所小孩未上戶證明。
二、遷入需提供的材料
(一)縣內遷入(長沙縣縣內戶口婚遷一站式辦理)
1、女方所在村遷出證明
2、男方所在地村遷入證明
3、結婚證、雙方戶口頁原件
4、結婚證、雙方戶口頁復印件各1份。
(二)省內縣外婚遷遷入需提供的材料
1、遷戶申請報告并在申請報告上附組上80%戶主簽名及村、組意見并蓋章。
2、雙方戶口本內頁、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遷入人一寸照片集原戶口所在地在鄉政府計生辦證明。
(三)省外婚遷遷入需提供的材料
1、遷戶申請報告并在申請報告上附組上80%戶主簽名及村、組意見并蓋章。
2、雙方戶口本內頁、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帶上述材料到長沙縣政務中心開準遷證。
4、帶戶口頁和準遷證到遷出派出所開遷移證。
5、將1、2、3、4項中的材料帶到派出所上戶。
注:
1、如招郎村組需出具無子證明,其余以上材料不變。
2、如果一方為非農戶口請到派出所咨詢。
3、以上遷入婚遷戶口均限夫妻投靠,不接受和辦理投靠父母手續。
三、大中專學生畢業回原籍需提供的材料。
1、個人申請報告
2、在個人申請報告上附80%戶主簽名及鄉政府蓋章和派出所戶籍章。
3、畢業證、集體戶口登記卡、報到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父母戶口本
注:攜帶以上材料直接到星沙政務中心辦理,辦理完畢后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本。
四、死亡注銷
1、需提供村組死亡證明或醫院死亡證明。
2、死亡人員的戶口本、身份證。
3、家屬戶口本。
五、分戶條件
1、必須有兩子以上方可分戶(父母必須在一個戶頭上)。
2、均都已婚。
3、必須有單獨的住房。
注:符合以上條件,請到派出所領取分戶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