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戶口港澳通行證
外地戶口在深圳辦理港澳通行證:
你已有十年期的《深圳居住證》,住滿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深圳公安部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也可前往國際貿易大廈四樓申請,很簡單。電話是深圳市出入境辦事處。
如果說,不是十年期的《深圳居住證》,還未能住滿一年的,或者,你只是身份證的就要回原來公安廳辦理,當地辦理。
辦理方式:
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到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事務處辦理,1年二次簽注,15個工作日完成。每次在香港或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網上申請、電話申請簽注8個工作日,窗口申請、郵政代辦點申請簽注10個工作日。
<1>、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自海外途經香港前往第三國者,憑有效護照和聯程機票,可在香港過境停留7天,免辦進入許可。但目的地為中國內地或澳門者,可不出示聯程機票。
<2>、自內地途經香港,除應有中國護照、聯程機票外,還需持有前往國的簽證,或合法居留證(如美國“綠卡”),可在香港過境停留7天,無需辦理進入許可。
深圳戶口港澳通行證
深圳戶籍居民辦理赴香港一年多次個人旅游簽注須知
一、申請條件
不屬于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本市常住戶籍居民。
二、申請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廣東省居民個人赴香港旅游申請表》,申請人淺藍色底光學光面正面半身彩照一張(規格為48mmX33mm,貼在申請表上)。
(二)首次申請、換發及補發通行證的,須提交經省廳照片檢測中心檢測合格的照片回執、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交驗原件;換發通行證的,還須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復印件,交驗原件;遺失補發的,提交書面遺失申明。對外省、市居民戶口已遷入我市或我市戶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尚未取得我市簽發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憑我市簽發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回執申請。
(三)持有效通行證申請簽注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原件。
(四)屬代辦申請的,被委托人須在申請表中“被委托人簽名”欄簽名。
(五)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請用黑色或藍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復印件使用A4紙張復印,并按順序裝訂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請材料。
三、申請方式
(一)首次申請、換發、補發通行證并辦理一年多次赴香港個人旅游簽注,以及持有效通行證首次申請一年多次赴香港旅游簽注的,由申請人本人到各受理點申請(須現場攝像),但已滿60周歲的可由其子女或被委托人代為申請,未滿18周歲的須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陪同申請或代為申請,并在申請表上簽名確認及代為攝像。
(二)持有效通行證再次申請一年多次赴香港旅游簽注的,可由他人代為申請。
(三)受理地點: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及梅林辦證大廳(位于梅林路及凱豐路交匯路口)。
四、簽注種類
一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五、辦結時限
首次申請、換發、補發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5個工作日。
加簽:10個工作日。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六、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 每本 100元
多次有效簽注 每項次100元
七、辦理程序:
1、申請人到受理窗口咨詢、領取并填寫《中國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區申請表》,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許可條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數碼照相:根據證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請人本人到受理機關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數碼照相點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號排隊。
4、申請人到受理窗口交驗材料并領取《回執單》。(可以選擇郵政快遞)
5、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憑《回執單》打印繳費收據。
6、申請人憑繳費收據到銀行繳費。
7、申請人憑銀行收費單據和《回執單》到受理窗口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