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出生登記須知
一、辦理出生登記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新生嬰兒,準予隨父或母辦理出生登記入戶。
(一)屬計劃內新出生的,父母親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區的。
(二)屬計劃外新出生的,父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區,父母親已接受計劃外生育處理的。
二、辦理出生登記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辦理出生登記除需提供嬰兒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或街、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小孩《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一)嬰兒父或母為非戶主的,還需提供戶主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意入戶證明;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則需提供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屬隨父報出生的,還需提供隨軍報告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屬報出生入單位集體戶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和集體戶口簿首頁。
(三)父母在國(境)外所生的小孩,需提供國(境)外的出生證明及翻譯公證書、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辦理戶口通知》。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口所生的小孩,因父母死亡或本市一方被判刑,外地一方失蹤(或改嫁)需隨本市親屬入戶的小孩。由申請人提出書面入戶申請,提供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的死亡證明或法院的判決書、派出所出具的失蹤證明、小孩由本市親屬撫養的公證書。
(五)父母雙方為現役軍人或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另一方戶口在外地,小孩報出生需新立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三、辦理出生登記的具體手續
(一)符合第二條(一)(二)款情況的人員,持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可在市區內任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二)符合第二條(三)(四)(五)款情況的人員,持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在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新生兒上戶口最新新聞
蘭州晚報訊(首席記者孫建榮文/圖)“孩子已經5個月了,眼看著一天天長大,面臨上學、買保險等問題。可原房主不遷走戶口,孩子就沒有辦法落地上戶。”11月24日,家住大砂坪亞太花園b區1號樓4單元903室的楊婷女士說。3月,準備結婚的楊婷通過中介宏輝房產公司,花55萬元購買了這套70多平米的二手房。但房子過戶后,原房主遲遲沒有將戶口遷走,后來電話停機,再也聯系不上。一年多來,楊婷夫婦多次尋找都沒有原房主的消息。
原房主不遷戶口孩子無法落戶
當天,楊婷拿出房產證、各種票據和一份搬遷協議書給記者看。據介紹,初,楊婷準備結婚,通過房地產中介宏輝房產公司購買了亞太花園b區1號樓4單元903室的房屋。原房主為岳彩錦,價格55萬元,楊婷夫婦一次性付清了房款。過戶手續辦完后,楊婷拿到了房產證。按照當初的約定,原房主應該在9月將戶口遷出,但對方遲遲沒有遷走。
今年楊婷生下孩子后,拿上房產證去上戶口,但派出所告知原房主沒有遷走戶口,所以沒辦法給孩子落戶。隨后,楊婷夫婦撥打原房主留下的電話,然而一直聯系不上對方。“為了此事,我們尋找了3個多月,還是沒有結果,孩子到現在也沒有報上戶口。買房子就是為了方便孩子在蘭州上學,我的戶口在皋蘭,老公戶口在武威,總不能將孩子戶口報到外地去吧。”楊婷說。
后來,楊婷夫婦得知原房主離開蘭州去了青島,而原房主父母在榆中,公公、婆婆在白銀平川區,但他們想方設法還是未能聯系上。楊婷說:“搬遷協議書上明明寫著在9月將戶口遷走,不知道原房主一直不遷戶口是什么原因?如果對方還不遷走,孩子上學、買保險都是很大的問題。”
房產公司正在尋找原房主
楊婷夫婦在派出所查詢得知,10月,原房主還將戶名進行了改動。
據派出所介紹,原房主不主動遷走戶口,他們也無法干預此事。目前,宏輝房產公司也正在通過各種途徑尋找原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