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事: | 事項類型: 辦事服務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辦理條件: 辦理16周歲以上人員戶口遷移或入戶,應持兩張與身份證照片相符的近期照片兩張 所需材料: (一)本人申請和戶口本; (二)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法院、公安機關的批準證明; (三)準予遷入的證明。 辦理程序: 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及時辦理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地點: 各地市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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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合肥市安慶路282號 聯系電話:0551-62999795 | ||
辦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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