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即可辦理:
1、父母雙方或一方為現役軍人,可隨父或隨母在本市登記入戶。
2、父母親雙方為現役軍人的,可隨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入戶。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入戶材料
1、新生兒出生證
2、本市計劃生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3、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4、其他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領取入戶卡后,需到公安局進行落戶,具體查看辦事流程。
三、辦理流程
直接申請
相關證明材料在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溫馨提示:同時辦理新身份證需提供居民身份回執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