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件模式: | 預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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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事項: | 市區內戶口遷移 |
事項編碼: | 100107N004 |
審批類型: | 非行政許可 |
許可依據: |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市區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金政發[2000]73號),金華市公安局關于印發《貫徹執行深化市區戶籍制度改革具體規定》的通知(金市公通[2000]27號)。 |
申請條件: | 遵循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人戶一致,整戶遷移規定,戶主或本人提出申請。 |
申請材料: | 1、市區內戶口申請落戶登記表 2、房產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 3、公租房證(卡) 4、無住房證明(辦證中心可提供協查函) 5、結婚證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6、戶主同意遷入書 7、遷入地派出所社區民警同意書 8、申請人和遷移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
辦理流程: | 1、申請人提出申請; 2、窗口審查證明材料; 3、手續齊全有效的,即時辦理。 |
辦理期限: | 1個(工作日) |
時限說明: |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現場勘查、補件、上報(轉報)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戶口簿5元/張,浙價發(94)98號。 |
受理部門: | 戶政 |
受理地址: | 金華市婺城區環城西路2888號火車西站以北500米西側 |
受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內 |
聯系方式: | 0579-82290577 |
監督投訴: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