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才?那就落戶東莞吧!12月17日,東莞市法制局在東莞市政府官方網站上發出公告,公開征求對東莞市入戶政策系列文件意見,對外公布了東莞市入戶政策系列文件《東莞市人才入戶管理辦法》、《東莞市條件準入類人才入戶實施細則》和《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全文。其中對人才配偶、子女包括父母隨遷條件,以及簡化要求等方面都作出了一些積極的新措施。
記者從《東莞市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中得知,符合計生等條件的非莞戶籍人才,符合準入條件或累計積分達到100分的,可通過兩種方式申請獲取入戶資格,通過條件準入方式提出入戶申請的,由入戶地所在鎮街的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受理;而通過積分制方式提出入戶申請的,由入戶地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受理。
意見稿中還提出了人才入戶簡化要求的新環節,入戶申請人除了提交戶籍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之外,守法情況只需由公安部門通過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實行網上核查,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而之前的做法是要求申請人到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證明,這個簡化要求的做法,無疑大大地減輕了申請人“跑腿”的時間和精力成本。
而根據《東莞市條件準入類人才入戶實施細則》的征求意見稿可知,作為準入人才的條件,你可以是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又或者具備國家注冊執業資格;具備高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受聘于東莞市社會工作崗位的社工人才;具備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或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的人才,且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本市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具備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學制教育應屆畢業生;來莞創業、就業,且未在國(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學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