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郴州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有何意義?
《郴州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制定出臺,是郴州市公安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中央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一次性辦結的工作要求,深入推進戶籍業務服務便民化,能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
《規定》調整和完善了戶口遷移政策,簡化和優化了戶口遷移流程,加強和嚴密了戶口登記管理,既是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的基本要求,也是全市公安機關提高人口管理工作水平、促進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積極穩妥推進我市新型城鎮化進程和戶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的必然要求。
該《規定》的最大的創新和亮點是什么?
最大的創新和亮點就是“簡化流程,放低門檻”。
①就14項遷往城鎮地區的戶口遷移流程進行深度改革,通過明確辦事材料,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事流程,既方便人民群眾辦事,又有效減輕警力壓力。
②進一步調整和完善遷移政策,降低我市城鎮落戶門檻。
哪14項遷往城鎮地區的戶口遷移流程進行了改革?
包括:1、夫妻投靠落戶;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3、子女投靠父母落戶;4、符合規定條件人員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5、離婚回原籍落戶;6、收養落戶;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8、家屬隨軍落戶;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10、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11、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12、購房落戶;13、租賃房屋落戶;14、人才引進落戶。
上述遷移類材料齊全的由原來規定的戶籍民警受理、所領導審核,縣大隊審批的流程,改革為在派出所戶籍室予以當場辦結。
哪幾項城市落戶門檻降低了?
《規定》明確和放寬了全市未成年人投靠城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類型、購房、租房(含商業用房)落戶、投資辦企業落戶、務工人員落戶、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落戶等城區遷移類別,從而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推動我市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
《規定》里還有其它便民舉措嗎?
縮短業務辦理時間,未滿3周歲的補登人員的辦理時限由《湖南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的15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