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宜昌市印發了新的《實施意見》,其中就指出,將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各類優秀人才均能在宜落戶,今后我們想要在宜昌落戶也將更快捷和便利,下面我們來看政策內容如何顯示。
1、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在本市范圍內,全面取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按規定參加城鎮社保”遷入城鎮的條件限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在經常居住地(購房、租房居住)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建立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的全市統一新型戶籍制度。
(1)購房(含二手房)落戶當場辦結;
(2)高中以上(含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生落戶當場辦結;
(3)在宜昌注冊《法人營業執照》或繳稅半年以上的企業法人,購買養老保險半年以上企業員工落戶當場辦結;
(4)市區兩級優秀農民工、勞動模范、引進人才落戶當場辦結;
(5)父母投靠子女落戶,不設年齡限制。
2、優化簡化落戶程序
(1)推行“市內通”遷移,凡市內遷移,一律在遷入地派出所申請,符合條件的直接在宜昌市人口系統“網上遷移”,不再核發《準遷證》《遷移證》。
(2)市外遷入,仍然實行《準遷證》制度。
(3)全面下放戶口遷入城區、城鎮審批權限。
(4)除“往年漏登補錄”審批外,其他戶口遷入一律實行派出所窗口“一門辦、即時辦”。
(5)推行“電子檔案”“電子證照”“電子常表”“電子簽名”等應用,加強全過程監管。
3、明確落戶登記地址
(1)購買房屋直接在房屋地址落戶;
(2)租房居住,在社區公共集體戶落戶;
(3)大中專畢業生、技術工人等可直接在各縣市區人才中心落戶;
(4)符合條件無房人員,可征得親友同意,將戶口落戶到親友家中。
(5)嚴禁城鎮居民戶遷往社區公共集體戶(因拆遷無房產除外)、未滿十八周歲人員單獨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