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出臺政策化解房地產庫存,其中包括放寬戶籍落戶政策,并簡化相關辦理手續,鼓勵農民進城購房。昨日,記者從莆田市公安局獲悉,目前,該政策已經落地,買房落戶不用再等到交房后辦理,只要能提供相應材料,就可以提前落戶。
根據今年5月8日莆田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簡化購房落戶手續。全面放開務工就業人員戶口遷移,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
對農民工、外來工進城購買新建商品房(含商業、辦公用房),公安部門憑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稅務發票給予辦理戶籍落戶手續。戶口遷入后,其教育、醫保、社保、住房保障等社會基本公共服務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待遇;其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征遷補償安置等方面保持不變。
據此,莆田市公安局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在莆田市購買新建商品房(含商業、辦公用房),需提供經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全額繳納購房款稅務發票、門牌證、遷移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滿16周歲),填寫《入戶申請表》,產權人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均可在房產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戶口遷入。
此外,對于購買新建商品房(含商業、辦公用房)的,教育部門憑經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父母和子女戶籍落戶手續,其子女可按所在招生片區規定,到公辦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