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黑龍江省公安廳消息,3月31日起黑龍江省全面放開、放寬非戶籍人口落戶限制,涉及人才落戶、集體戶口、" 戶口空掛 "、哈市主城區落戶政策都有不小的變化。
引進人才"全家落戶 "
自愿來黑龍江省工作的中專以上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引進人才,提供省、市、區組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省、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調轉、考錄、招錄審批表,及接收單位證明,可為本人、配偶、雙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辦理落戶。有合法產權住房的,落房屋所在地;沒有住房的,落用人單位集體戶口。
有自身產權的用人單位可設集體戶口
凡單位辦公場所擁有自身產權的用人單位(在本市市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繳費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提供單位辦公場所產權證明、依法注冊證照等申請材料,均可設立單位集體戶口。
賣了房 離了婚 可 " 空掛 "
在以下特定條件下允許戶口合理 " 空掛 ":
第一種條件是對于將在市區內戶口登記地址的合法產權住房賣出后,在本地沒有其它落戶地址的人員,可將其戶口以派出所地址空掛,不再要求其遷回原籍。
第二種條件是對于夫妻離異后,一方被要求遷出,但在本地沒有其他落戶地址的人員,可將其戶口以派出所地址空掛,不再要求其遷回原籍。
非主城區開放落戶
" 新政 " 還全面放開除哈市道里、道外、南崗、香坊 4 個主城區以外所有市地級城區的落戶限制,只要在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房(含租賃),本人有落戶意愿的非戶籍人口,即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在哈市道里、道外、南崗、香坊 4 個主城區有合法產權住房的,同樣可以申請落戶。有合法穩定住所但沒有房屋產權證的,居住 3 年以上且有合法穩定職業的非戶籍人口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落戶。
畢業落戶口按 " 學生意愿 "
9月1日起,省內普通大中專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依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派出所的集體戶口。已落在集體戶口的在校生,在學校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房的,可進行市內戶口遷移,將戶口遷至房屋所在地;原籍省內戶籍的學生,在入學期間,可依據本人意愿,將戶口再遷回原籍。
畢業后,學生可依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回原籍或工作地市區用人單位的集體戶口或負責其檔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集體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