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公安局印發《吳忠市公安局戶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的通知,這關乎千萬家的戶籍制度有哪些新增內容?細則是如何規定的?小編這就給您一一解讀。
1、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
01、完全放開吳忠市市區、縣級市市區和建制鎮落戶限制。
凡在我市市區、縣級市市區和建制鎮有落戶意愿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登記入戶。
2、對需要遷往吳忠市市區、縣級市市區和建制鎮落戶的,由本人(或監護人)憑入戶申請表、遷入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辦理戶口遷移。
1、在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含營業房)居住的,可在其居住住址落戶。
憑《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辦理,尚未取得房產證但已實際入住的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全額購房發票辦理。對于在父母或子女房屋居住的,還應提供由父母或子女簽字并同意其落戶的書面證明。
2、租賃保障性住房居住的,可在保障性住房地址落戶。
憑住建部門發放的《公共租賃住房住房證》辦理。
3、租賃其他房屋(含營業房)居住的,可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
憑房屋租賃合同和當地房管部門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辦理。
4、(新增)在政府拆遷安置房居住的,可憑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安置手續在安置房落戶。
購買安置房居住的可憑公證部門的公證書和房屋所有人居住地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和購房協議落戶。
5、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的,可在單位或社區公共戶口落戶。
憑與單位簽訂經勞動部門鑒定的勞動合同或錄用文件及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辦理。
6、在本行政區劃內農業人口在本縣市區內進城落戶的可直接辦理。
3、放開親屬投靠限制
1、夫妻投靠落戶,憑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辦理。
2、子女投靠父母或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憑親屬關系證明辦理。
親屬關系證明是指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DNA親子鑒定證明,明確了直系隸屬關系的戶口薄,公證機構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等凡是能夠證明當事人之間親屬關系的材料。
4、放開人才落戶限制
檔案托管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中專、中技或初級以上職稱人員落戶,憑入戶申請表、檔案托管證明、畢業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辦理。
5、創立社區公共戶口
在居委會或派出所為單位,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在本轄區內租賃房屋或其他原因,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遷入人員,可以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
1、社區公共戶口管理人為派出所戶籍民警。
2、派出所應加強與設立集體戶的社區、單位的聯系,實現對集體戶的共同管理。
3、對居民個人申請落戶的,其戶口落入公共戶中集體戶內;對二人以上共同申請落戶的,可根據其意愿單獨在公共地址上設立家庭戶,戶主一般應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擔任。
1、居民在社區公共地址或單位公共地址落戶的,人員信息中必須備注落戶人員的聯系方式和聯系電話,落戶人員要與派出所、社區(或單位)共同簽定《公共地址落戶約定書》(見附件),居住地住變更的要及時申請變更戶籍信息。
6、嚴格控制城鎮人口和外省市人口向我市農村轉移。
除生態移民外,原則上全市原城鎮居民和市外人員不得向我市農村遷移。戶籍改革前農業戶口因人口系統統計調整原因現為城鎮人口的,符合遷移條件的可允許遷往我市農村地區。(修改)
2、辦理流程
3、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1、2015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不在戶口簿上填寫、打印和加蓋帶有區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標識,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家庭戶和集體戶)。
2、全市不統一換發《居民戶口簿》,對原使用的《居民戶口簿》應繼續使用,不必刪除“戶口性質”,可根據群眾意愿免費更換戶口簿。
3、按照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統計制度,取消按戶口性質劃分的農業、非農業戶口統計,按照統計部門劃分城鄉的規定,建立公安部門與統計部門統計口徑一致的人口統計制度,戶籍在城鎮的統計為城鎮戶籍人口,戶籍在鄉村的統計為鄉村戶籍人口。
(本細則由吳忠市公安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