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政府出臺《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該市戶口登記新政正式落地。此次改革,該市全面放開了城鎮落戶限制,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統計
按照新的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衡水市正式取消按戶口性質劃分的農業、非農業戶口統計。戶籍在城鎮的統計為城鎮戶籍人口,戶籍在其他區域的統計為農村戶籍人口。對原使用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簿》應延續使用,不必刪除“戶口性質”,可根據群眾意愿更換戶口簿。
提供合法居住地即可申請落戶
據了解,此次衡水市戶籍改革,城鎮遷移落戶新政全面放開市區、縣(市)城區和建制鄉鎮駐地,以及城鎮規劃區的落戶限制,申請人提供合法的城鎮居住地,即可申請落戶。
無居所人員可遷入社區公共戶口
對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遷入人員,《意見》明確,可以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城區(城鎮)派出所根據轄區居委會數量,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分別設立社區公共戶,為無法在租賃房屋、保障性住房等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居民落戶,其他派出所在鄉鎮駐地設立一個公共戶。
農民進城后土地可繼續保留
此次戶改確定,將有條件的城郊村及時納入城市規劃管理。城中村、有條件的城郊村居民全部納入城鎮戶籍人口登記管理范圍,實現戶口登記上的身份轉化。
《意見》明確,農民進城后土地可繼續保留,須尊重農民本人意愿,嚴禁違法收回進城落戶人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鼓勵農民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立農村土地自愿退出補償機制,對自愿放棄農村土地的農村居民給予合理補償。
落戶城鎮實行一日辦結
為避免戶口遷移落戶手續過多、過濫情況發生,市公安局戶政管理處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該市范圍內遷往城鎮的戶口實行一站式辦公,即由遷入地派出所憑規定手續直接辦理落戶,取消審批核準,辦結時間由原來的5個工作日縮短至一個工作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