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登記結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齡、年齡限制,準許來濟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在濟一方系外地新遷入的,需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后申請辦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選擇隨父或隨母落戶;獨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無業人員不受年齡限制;非獨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顧1名未婚且無業成年子女來濟投靠。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不受身邊有無子女限制,且在濟子女在濟有固定住所,允許來濟投靠子女落戶;屬父母投靠在濟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義辦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隨遷或連環遷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或租用單位分配的住房且擁有房屋使用權。
4、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受理部門及時限」
由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自完備手續公安部門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辦結。
情況二:購房落戶
「基本條件」
允許符合下列條件并實際居住、有合法職業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遷濟落戶。
1、在市區購置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產證(含辦理抵押貸款房)。
2、在市區購置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產證兩年以上(含辦理抵押貸款房)。
3、取得本市三縣一市(章丘、平陰、濟陽、商河)常住戶口3年以上人員,在市內六區購置建筑面積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產證(其他條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落戶政策,其適用范圍是指按購房落戶政策遷入市內六區的人員,自2008年11月7日起購房落戶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內不再享受上述購房落戶政策。居民申報購房落戶遷入時,該商品住宅房內應無其他人員的常住戶口。
購房落戶應為在我市市區購買的商品住房,其建筑面積以房產證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不包括地下室、車庫面積。
對擁有共同產權的商品住房,如共同產權人均系外地常住戶口居民,允許其中1人按相關購房落戶條件,辦理在濟落戶;如共同產權人一方系濟南市區常住戶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戶口居民,不再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遷濟落戶。
「受理部門及時限」
入戶人到購房所在地區公安分局申請,自完備手續公安部門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辦結。
情況三:投資納稅落戶
「基本條件」
個體私營企業在本市當年納稅3萬元或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且擁有固定住所,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投資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受理部門及時限」
入戶人到固定住所所在區公安分局申請,自完備手續公安部門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