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長春戶口遷入政策條件規定,長春買房落戶政策詳細解讀
辦理條件
1、畢業生分配戶口遷入
2、夫妻投靠戶口遷入
3、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入
4、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入
5、購買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戶口遷入
辦理材料
一.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入
申報材料列表: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派出所的父母、子女關系調查核實證明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憑親子鑒定(證明父母子女關系);
4、子女《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畢業生分配戶口遷入
申報材料列表:
1、畢業生《戶口遷移證明》[市或各縣(市、區)人事局蓋“畢業分配”章];
2、畢業生的《就業報到證》;
3、市或各縣(市、區)人事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介紹信;
4、接收單位的錄(聘)用證明;
5、畢業生的《居民身份證》;
6、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長春市各類辦理入戶材料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錦程大街派出所
地址:錦程大街3418
電話:(0431)85904496
和平大街派出所
地址:皓月大路4006號
電話:(0431)87974610
長春市各區派出所地址及聯系電話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理
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