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一)深圳市常住戶籍居民。
(二)駐深部隊的現役軍人。
二、申請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的,還須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于同意XXX申辦出入境證件的證明》“證明格式詳見http://www.sz3e.com”),申請人淺藍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規格為48mm×33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二)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含首頁和個人資料頁,個人身份資料有變更的,還須提交變更頁;集體戶和代管戶申請人可不提交戶口簿首頁),交驗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三)對于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所有監護人須一起陪同申請人到公安機關遞交申請,同時提交所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并提交與監護相關的材料:
1、監護人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提交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2、監護人不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需提交能證明監護權的相關材料復印件,交驗原件;
3、監護人是單位的,提交監護單位出具的監護證明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并在申請表上的其他監護人簽名欄加蓋單位公章;
4、監護人無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需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監護人、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四)申請人在申辦電子普通護照時,需在公安機關采集指紋。對十六周歲以下的申請人,由其監護人決定是否采集指紋。指紋采集順序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紋。
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機構無法判斷的,申請人應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書,并在手指傷病痊愈后到原護照受理部門換發護照、補采指紋。
(五)申請人簽名需在民警受理時當面簽署。簽名原則上須以規范漢字簽名,少數民族可以依照居民身份證上的少數民族語言姓名簽名。簽名應當橫向書寫,且須在矩形框內,不得壓線或傾斜,各字之間距離不超過半個字。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報經上級機關批準,要求公民提交的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其他材料。
請用黑色或藍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復印件使用A4紙張復印,并按順序裝訂上述所列的申請材料。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護照須本人親自到就近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申請。不滿十六周歲的,需所有監護人陪同前往;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
(二)現役軍人須本人親自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申請。
四、急事急辦情形
(一)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國留學的開學日期臨近的;
(三)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四)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注:符合急事急辦情形的須攜帶相關證明到市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申請。
五、工作時限
(一)普通護照首次簽發的:15日。
(二)急事急辦的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
?公安機關認為需發函核查或調查的,發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六、收費標準
200元/本。
七、護照的有效期
未滿十六周歲的簽發五年有效的普通護照,十六周歲以上的簽發十年有效的普通護照。
八、溫馨提示
(一)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護照申請,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二)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辦證信息或查詢辦證結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辦證大廳現場咨詢或選擇下列方式:
1、信息咨詢服務熱線:96897、95000100。
郵政速遞查詢電話:0755-11185(深圳)。
2、登錄出入境便民網:http://www.sz3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