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戶籍管理條例全文,戶籍規定制度及戶籍中心電話
據湖北省公安廳9月30日公開通報,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已于近日正式出臺。意見中要求,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取消暫住登記,實行居住證制度;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政策、有序放開大中城市落戶限制,以及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落戶等。
意見中提出了湖北省戶籍制度改革的總目標,即:2020年前基本建立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城鄉統一的新型戶籍制度,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1%,“十三五”時期努力實現50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的目標。
意見充分體現了戶口登記一元化、進城落戶差別化、公共服務均等化、人口管理制度化等特點。其中,明確要求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同時,根據湖北城鎮體系“一主兩副”“城少鎮多”“東密西疏”的特點,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政策;有序放開大中城市落戶限制,科學控制武漢市人口規模。
此外,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落戶,不論正常出生還是非婚生、超生,新生嬰兒戶口登記不得設置任何其他條件,不得將戶口登記與社會撫養費征收、落實長效節育措施、提供無關證明材料等相掛鉤。
暫住登記也將取消,改為實行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并作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重要依據。在土地、教育、社保、醫療、養老、住房等方面,意見也分別提出了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具體要求。
【落戶政策】50萬人以下小城鎮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意見》指出,“十三五(至2020年)”時期,全省實現500萬非城鎮居民落戶城鎮。這意味著,我省城鎮化率將由目前的56%左右,提升到61%。
為了接收500萬人進城,小城鎮、大中城市和超大城市將分別實行不同的落戶政策。
50萬人以下的鎮和小城市,將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大中城市戶口實行“有序放開”,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就業、住所、繳納社保年限等落戶條件。對于繳納社保年限,《意見》特別規定,最多不能超過2年。而且,上述城市如果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可以參照小城鎮的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像武漢市這樣的超大城市,《意見》要求科學控制人口,改進現行落戶政策,設置落戶積分政策。記者注意到,個人誠信記錄也作為武漢積分項目之一。
【戶口管理】全民統稱為“居民”,身份證號是唯一標識
“農業戶口”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人口流動的加速,這一“*”正在發生變化。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河北、遼寧等多個省份已 出臺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性質劃分的政策。去年7月30日,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也要求取消兩種戶口的差別,實行統 一登記。
我省此次出臺的新政明確提出,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的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這意味著“農業戶口”將在我省退出歷史舞臺。農業戶口取消后,傳統意義上的“農村人”將享受統一的教育、衛生、就業、社保、住房等社會服務。
戶口統一為“居民戶口”之后,身份證號碼將成為公民唯一標識。我省將建設省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入、社保、房產、信用、衛生、稅務、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統。以后,跨部門、跨地區信息將實現整合和共享,為人口服務和管理提供支撐。
【人才優先】進城越久落戶越快,優秀民工還可帶家屬
《意見》要求有效解決戶口遷移中的突出問題。
對那些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能夠適應競爭環境的人員的落戶問題,列入“重點解決”對象。對長期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落戶,也將“積極解決”。如果 進城農民工獲得過市、州以上的優秀(杰出)農民工、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不但本人可以在當地落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還可投靠落戶。
此外,湖北還將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含往屆畢業生)、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和技術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