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遷入戶口:
1、新生可自愿憑入學通知書到當地公安機關將戶口遷移到學校;
2、新生報到時憑《入學通知書》和學雜費交費收據到保衛處報到點交戶口遷移證,每生交身份證辦證費20元;
3、在學校身份證照相點照相;
4、依保衛處通知統一由各學院或各班班長到保衛處戶籍室領取新身份證;
5、領取新證必須交回舊身份證。
轉學學生遷入戶口:
1、轉學報到時到保衛處戶籍室交戶口遷移證,交身份證辦證費20元;
2、交省教育廳的轉學證明;
3、在學校身份證照相點照相;
4、聽通知到保衛處戶籍室憑舊身份證領取新身份證。
畢業、退學、轉學遷出戶口:
1、畢業生憑派遣證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2、退學、轉學憑教務處的退學證明或教育廳的轉學證明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3、由于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經學生處批準緩遷戶口的可暫時不遷出戶口,免費代保管2年;
4、辦理遷移證交工本費5元。
學校集體戶口轉為家庭戶口:
1、到保衛處戶籍室借集體戶口簿;
2、向派出所出示身份證、遷入地戶口簿、住房證明(產權證、購房合同、公房租用證或單位分房證明);
3、提供遷入落戶的詳細地址;
4、其它依相關規定辦理。
補辦戶口遷移證:
1、交戶口遷移證丟失的情況說明和書面補辦申請;
2、學校出具何人何時何因遷往何地的證明;
3、已經報案的要出具丟失遷移證的報案證明;
4、往屆畢業生必須出具遷往地派出所未上戶的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存根的復印件;
5、戶口遷移證存根在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查找; 6.學校保衛處不辦理補辦戶口遷移證的手續,必須自己憑以上證明補辦。
戶口遷移證過期辦理:
1、建議持作廢的戶口遷移證,回學校戶口管理部門或學校住所地派出所;
2、請求依據作廢的戶口遷移證,按照你指定的遷移方向(當然需要事先征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為你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