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居民戶口遷移:
1、在職人員調動遷移;
2、錄用公務員遷移;
3、國(省)屬單位內部調動人員遷移;
4、自有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5、單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遷移;
6、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7、隨軍家屬遷移。
學生戶口遷移:
1、戶口在學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錄用、招聘遷移;
2、學生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遷移。
投靠遷移:
1、夫妻投靠遷移;
2、父母投靠子女遷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辦理材料
居民戶口遷移:
1、遷入地的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2、《戶口遷出證明》;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學生戶口遷移:
1、《錄取通知書》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遷出證明》;
4、轉學的還需出具省教委轉學批復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學籍管理部門《轉學證明》;
5、退學的需出具學籍管理部門的《退學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
居民戶口遷移: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遷入地提出申請,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審核材料確認無誤后頒發《準予遷入證明》;
3、申請人攜帶《準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學生戶口遷移:
1、申請學生先到學校保衛處戶籍室辦理遷出手續,并領取《戶口遷出證明》。
2、再憑本人身份證及保衛處《戶口遷出證明》,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領取《遷移證》。
3、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注:學生戶口遷移遷入學校時,學生將戶口遷移辦理所需的材料提交給學校保衛處,由學校做經辦方統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辦理費用:5元(工本費)。
辦理地址
張家邊派出所
地址:東鎮大道26號
電話:0760-23185685
隆都派出所
地址:健康街4號
電話:0760-87319993
谷都派出所
地址:文昌中路
電話:0760-23186350
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區分局蓮峰派出所
地址:太平路151號
電話:0760-88823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