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政府召集省審計廳、省財政廳、省衛計委、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5家單位召開專題會議, 研究部署社會撫養費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會議要求,省公安廳、省高院分別向本系統行文,使社會撫養費征收與嬰兒上戶不再掛鉤,停止收取“把關費”、“手續費”。這意味著,超生的嬰兒上戶口,將不再要求和社會撫養費掛鉤了。
2015年10月9日,株洲市衛計委法規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舉可能是針對湖南省個別地區存在社會撫養費征收與嬰兒上戶掛鉤情況。而在我市,近十年來,社會撫養費征收都未與嬰兒上戶掛鉤。而對于“把關費”、 “手續費”,上述負責人也表示,從未聽說過。
上述負責人稱,目前,株洲市人口計生部門和公安部門實行了信息共享。每個月,公安部門會提供一份詳細的嬰兒上戶名單給人口計生部門,人口計生部門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名單,進一步調查核實,確認是否為違法生育。確認為違法生育后,人口計生部門再進行社會撫養費征收,或是通過法律途徑來強制執行。
目前,湖南省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是按《湖南省計劃生育條例》和湘人口發〔2008〕8號文件的規定。違法多生育一個,按上年度總收入的2至6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
那么株洲市的新生兒如何上戶?公安部門介紹,新生嬰兒登記常住戶口,按隨父隨母自愿選擇原則,由父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戶口;嬰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學生的,由另一方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戶口;嬰兒父、母雙方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嬰兒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戶口。父母應攜帶寶寶的出生證、戶口本等證件前往轄區派出所為寶寶上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