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投靠入戶政策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促進我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現就調整我市投靠入戶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投靠政策?
㈠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政策。?
㈡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落戶政策。?
㈢取消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戶政策。?
㈣取消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戶政策。
二、限制下列投靠政策?
㈠夫妻投靠增加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夫妻投靠,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里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五周年;將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周年。夫妻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里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五周年;將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周年。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父母離異、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撫養責任的父(母)落戶,只計算父(母)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繼子女不能單獨投靠具有法定撫養責任的繼父或繼母。?
㈢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齡、住房、計生審核、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要求被投靠子女屬獨生子女(經計生部門審核)且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產。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里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五周年;將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㈣島外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里區的,與市外遷入的年齡、住房、計生審核、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三、明確兩類人才投靠入戶政策?
㈠對于入選國家“*”、福建省“*”、廈門市“海納百川”、“雙百計劃”的人才、高層次留學人才,以及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公務員局)、市教育局審批調入我市(含從島外調入島內)時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高級職稱或高級技能的人才落戶廈門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㈡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公務員局)、市教育局審批調入我市(含從島外調入島內)時具有本科學歷或中級職稱或中級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來廈工作多年已成為企業骨干的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人才入廈審批事項的通知》(廈人〔2007〕8號)等規定落戶廈門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本通知自3月1日起執行。過去頒布的投靠入戶政策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