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軍訓依據與目的:
2011級學生軍事技能訓練以《兵役法》、《國防法》及《國防教育法》為依據,按照國家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的要求,以及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組織開展學生軍訓的各項工作。通過軍事技能訓練與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軍事理論與軍事技能,增強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強化愛國主義、集體主義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
二、軍訓時間與內容:
(一)時間:
2011級學生軍事技能訓練時間為2011年8月25日至9月10日,共計16天。軍訓結束后,軍事理論課教學按學校教學計劃安排進行。
(二)內容:
集中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教學的內容按照《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實施。
三、軍訓的組織機構與編制:
(一)組建軍訓團:
軍訓團團長、政委由學校有關領導擔任,參謀長、副參謀長由學校武裝部部長、承訓部隊首長擔任。
(二)設立軍訓辦公室:
軍訓辦公室由學校武裝部、基礎學部和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軍事教研室全體人員組成。
(三)組建軍訓營連:
2011級學生軍訓團下設3個軍訓營和13個軍訓連。各營營長、連長由承訓部隊軍官擔任;教導員由基礎學部有關領導擔任,指導員由基礎學部、院(系)輔導員擔任。
四、軍訓保障工作:
(一)教務處、體育部負責軍訓期間的教室與訓練場地使用的保障工作。
(二)保衛處負責軍訓期間訓練場地周圍秩序的維護和野外行軍拉練途中的安全保障及治安管理工作。
(三)校醫院負責軍訓期間的醫療衛生保健工作,醫護人員駐訓選派工作。
(四)后勤集團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負責安排承訓部隊教官、全體參訓干部、教師的住宿,保障全體參訓人員的開水供應工作。
(五)后勤集團飲食中心負責做好承訓部隊教官以及參訓干部、教師和學生的飲食保障工作。
(六)后勤集團物業管理中心負責安排好軍訓期間的車輛保障工作。
五、要求:
(一)全體參訓干部、教師及所有工作人員要盡職盡責、勤奮工作、遵守紀律、堅守崗位、嚴于律已、以身作則,積極主動做好軍訓期間的各項工作;要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要與學生同吃同住同訓練;要善于做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學生軍訓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要妥善處理好與教官、服務部門的關系,創造和諧、良好的軍訓氛圍,確保軍訓圓滿完成。
(二)在軍訓期間嚴格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及衛生防疫工作,嚴防各種事故的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三)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軍事技能訓練的學生,必須持有學校醫院的診斷書及基礎學部領導簽發的證明材料,并送交武裝部批準緩訓或免訓。對無故不參訓者,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四)全體參訓學生要尊敬解放軍教官,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愛護武器裝備,遵守紀律,愛護公物,軍訓中“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五)軍事技能訓練期間開展評選“優秀學兵”、“優秀參訓教師”、“優秀教官”等活動,還要開展閱兵分列式方隊、軍體拳、歌詠、內務衛生等各項評比活動,以此檢驗軍事技能訓練工作的質量與效果。
附件:軍訓團組織機構
軍 訓 團 組 織 機 構
(一)軍訓團領導成員
團 長: 周 玉(副校長)
政 委: 張洪濤(副書記、副校長)
參 謀 長: 劉雁斌(武裝部部長)
副參謀長: 李永德(承訓部隊首長)
(二)軍訓辦公室成員
主 任:劉雁斌(兼)
副 主 任:趙希文、邵 兵、朱 寧、何 晶
學生工作組:楊 海、李 飛、任 源
訓練教學組:羅善華、部隊2人
宣傳教育組:王明明、劉 鵬
后勤保障組:齊永成、李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