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專業工作的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則與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計劃透明、結果透明。
二、學生轉專業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勤學上進,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在讀一年級本科非定向生。
(3)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4)所學一年級課程沒有不及格,平均學分績排在學校所規定的推薦比例以內。
三、工作要求
各任課院系一定要按照學校規定及時在網上提交課程考試成績,并送交打印簽字的成績單,不得拖延。
基礎學部要根據學生轉專業的基本條件,對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和學生類別等進行認真的審核,并將具有轉專業資格的學生名單予以公示。
符合轉專業基本條件的學生,可根據審批后的轉專業各院系接收人數及考核安排,在相應政策允許范圍內申請選擇專業。如果平均學分績排在學校所規定的推薦比例以內的學生放棄轉專業的機會,后續學生不予替補。
接收院系應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學校負責的態度,綜合考慮學生學習成績、道德品質、興趣特長等素質,擇優選拔接收適合本專業培養要求的學生。各專業接收人數均不得超過公布的接收計劃。各接收院系要認真接待學生和家長的咨詢。接到學生申請后,各接收院系要按照已經審定公布的考核程序,認真組織安排對申報轉專業學生的考核,簽署意見后及時報送教務處。各院系要安排好轉入學生的課程銜接和學習引導,以保證他們的學習進程順利。
教務處將各院系擬同意接收的學生名單審核后上報主管校長批準,并將預選的學生名單公示,確無異議后辦理轉專業手續。
四、學習年限與學費
學生轉專業后應按照轉入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原則上學生轉專業后不應延長學習時間,如確因專業跨度大,補修的課程過多需要延長在校學習時間(最長不得超過標準學制年限加兩年)的,在延長期內應按學校有關規定交納學費和住宿等費用。
教務處
二ОО五年六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