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辦公室,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
普通中專(含五年一貫制專科、“3+2”分段制專科)招生工作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快職業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豫政[2012]49號),努力為全省經濟社會建設培養高素質的勞動者,F就我省普通中專招生工作安排如下:一、分解下達生源任務各級招生部門、各中專學校要高度重視普通中專招生工作,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動員適齡青年接受優質普通中專教育。普通中專招生工作繼續實行責任目標管理,根據各地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和今年全省普通中專招生任務,向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生源指標(見附件一),各省轄市應根據實際情況將生源指標分解到各縣(市、區),并簽訂責任書。省招辦將根據今年最終錄取數據,統計各地生源任務完成情況并予以公布。各中專學校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省招辦將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二、春季招生工作
普通中專春季招生的學校為省教育廳公布的普通中專層次的招生學校(五年一貫制?坪汀3+2”分段制不參加春季招生)。
普通中專春季招生對象為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的初、高中及以上學校(含同等學力)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持學歷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直接到普通中專學校報名,也可以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http//zzlq.heao.gov.cn)選報學校。錄取的新生納入招生計劃,普通中專春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試入學。凡是符合條件的考生,招生學?赏ㄖ忌苯拥叫蟮剑凑瘴肄k制定的“新生信息標準”(見附件二),認真采集整理報到入校的新生基本信息,并于5月11日至15日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將核準無誤的新生信息上傳至省招辦,經省招辦審查后,由省招辦打印新生錄取名冊。招生學校于5月20—22日到省招辦辦理春季招生錄取手續。春季招收的新生,也可隨秋季招收的新生上傳新生信息和辦理錄取手續。春季招收的新生辦理錄取手續后,不得再參加秋季招生錄取。招收高中畢業生的一年制普通中專,須提供新生高中及以上學校(含同等學力)畢業證書原件,經省招辦審核通過后,再辦理錄取手續。三、秋季招生工作
(一)報名各級招生部門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及時將招生的學校、專業、計劃、聯系方式及特殊要求等事項向社會公布并通知到每所初、高中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暢通應、往屆初中和高中畢業生、轉業軍人、城鄉勞動者等了解普通中專招生信息的渠道。要由考生自主填報志愿,他人不得干預或替代。凡在我省就業的非就業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具有流入地正式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普通中專升學考試,并與當地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1、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一貫制和“3+2”分段制專科(以下分別簡稱“五年制”和“3+2”)報名要求
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報考幼師專業和師范類“五年制”、“3+2”的考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18周歲(1997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文化課考試,報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每個考生可選報兩個學校的志愿。考試報名和填報志愿工作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可在“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http://zk.hagaozhong.com)”上進行。2、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普通中專報名要求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普通中專(以下簡稱小中專)招生對象為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凡是參加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文化課考試的初中畢業生,報名工作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報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每個考生可選報兩個小中專志愿。考試報名和填報志愿可在“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不參加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文化課考試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可以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選報學校,也可以直接與招生學校聯系報名。3、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兼報“五年制”、“3+2”和小中專志愿,填報志愿可在“河南省教育廳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沒有兼報“五年制”、“3+2”和小中專志愿的普通高中落榜考生可以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補報志愿,也可直接與招生學校聯系。4、招收高中畢業生的普通中專報名要求
招收高中畢業生的普通中專(以下簡稱大中專)招生對象為高中階段及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的考生。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學校(含同等學力)畢業證書或高考準考證及身份證,直接到普通中專學校報名,也可以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報名。(二)新生檔案材料所有新生檔案材料統一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類別建立并管理。1、“五年制”、“3+2”新生檔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記表(含志愿信息和中考成績信息,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提供);②考生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
2、小中專新生檔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記表;②初中畢業證復印件;③考生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
3、大中專新生檔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記表;②高中及以上學校(含同等學力)畢業證復印件或高考準考證復印件;③考生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三)考試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制”、“3+2”、小中專文化課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分值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各地要認真執行省定的信息標準,加強協調,按照全省統一的考號編排辦法進行考號編排。全省中招考號統一為12位,第一、二位為年份;第三、四位為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代碼;第五、六位為縣(市、區)代碼;第七位為報考類別代碼(O為不分類別,1為普通高中,2為普通中專, 3為職業中學);第八至十二位為考生順序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辦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試卷安全工作,確保試卷安全和保密工作萬無一失。要加強對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法制教育,要嚴密防范利用通訊工具作弊和群體性舞弊。要認真做好閱卷工作,進一步提高閱卷質量。要制定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辦公室應于9月11日前將本轄區所有參加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文化課考試的考生成績上傳至“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四)錄取錄取工作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根據考生志愿,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優先錄取首報普通中專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辦負責,從參加全省高中階段招生文化課考試并達到一定分數要求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各小中專學校應優先錄取參加中招考試并報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報考其他高級中等學校的考生。小中專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憑初中畢業證錄取新生。
省管中專學校錄取工作由省招辦負責組織,市管中專學校錄取工作由市招辦負責組織,錄取工作統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上進行。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應于7月29日前,將經過審查報有志愿的考生信息傳給招生學校,招生學?蓳税l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學校自主征集的“五年制”和“3+2”新生,經過核對中招成績并達到錄取分數要求的可發放錄取通知書;自主征集的小中專和大中專新生,可隨時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學校根據我辦制定的學生基本信息標準(附件二),對實際到校報到的所有新生認真登記,逐一審驗學生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作為檔案材料留存,并于9月24日前,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將準確的新生基本信息傳給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其中,“五年制”和“3+2”按準考證號將學生信息傳給考籍所在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小中專和大中專按身份證號將學生信息傳給戶籍所在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審查后打印新生錄取名冊并簽字蓋章。招收一年制高中畢業生的大中專學校,須提供新生高中及以上學校(含同等學力)畢業證書原件,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于集中辦理錄取手續時進行審核。如畢業證書遺失,其證明材料上應加蓋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全省擬于10月中旬集中辦理新生錄取審批手續!拔迥曛啤、“3+2”和省管學校所錄新生名冊須經省招辦審核并加蓋省招辦錄取印章;市管學校所錄新生名冊報省招辦備案并加蓋省招辦錄取印章。
四、招生計劃管理工作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編制中專類招生計劃的通知》(豫發規[2015]39號)文件精神,“五年制”和“3+2”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確定,各校要依據省教育廳核定的招生計劃安排招生。確需調整招生計劃的,由學校提出申請,經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普通中專(小中專、大中專)招生計劃管理權限下放,省直廳局所屬學校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招生計劃由學校自行擬定,其余學校的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由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管理。根據教育部下達的跨省招生來源計劃和根據“對等培養”原則,經我省教育廳計劃部門批準的省外學校招生計劃,由我辦匯總公布生源計劃后方能安排招生。其中,開設醫藥衛生類、教育類、司法服務類的專業和學制必須經教育廳備案批準。除個別學校外,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各招生學校必須于4月15日前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將各類招生計劃上報省招辦,市管計劃須經當地教育局計劃部門審核(見附件三)。省招辦對具有普通中專招生資格的學校統一編制學校代碼并在“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公布。同時,各招生學校的基本情況、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將印制成《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向全省公布,各市、縣招生辦要及時將省招辦印制的專業目錄分發到各個初中學校并做好宣傳工作。五、學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招生學校是采集新生準確基本信息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認真執行省定的信息標準,實現招生數據準確、全面、及時。新生錄取名冊經過省招辦審批蓋章后,一般不得更改新生基本信息。各普通中專學校要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化管理,充實人員,配備機器,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省招辦年終將對全省中專學校新生信息準確率進行考評,并在“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上向社會公布。為了提高普通中專招生錄取基本信息采集的準確率,“河南省普通中專招生服務平臺”已增加二代身份證讀卡器采集信息功能,招生學校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須使用二代身份證讀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
六、交納費用按照豫教財字【1998】102號文件規定,招生學校應按每生50元標準繳納招生費。參加春季招生的學校的招生費于5月20日前交到省招辦(收款名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銀行帳號:411061200018170346764,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河南省分行南陽北路支行,繳款時請務必填寫備注:中專招生費)。參加秋季招生的學校,“五年制”和“3+2”及省管學校的小中專、大中專招生費交到省招辦;市管學校的小中專、大中專招生費由生源所在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收取。秋季招生的招生費轉賬截止時間為9月28日,逾期將無法打印新生花名冊。 七、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
普通中專招生要繼續實施 “陽光工程”,認真執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進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從根本上杜絕部門和地方保護,糾正初中畢業生只能報讀本地職業學校的做法,糾正禁止外地合法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到當地進行正常招生的行為。要認真執行招生計劃,堅決制止強拉生源、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有償招生、虛假宣傳等行為;省外生源需到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嚴格禁止普通中專學校利用聯辦形式與社會非學歷培訓機構勾結,虛增招生規模,為非學歷培訓機構學生辦理普通中專學籍、騙取畢業證、收取管理費、騙取國家資助和補貼的行為;堅決打擊個別學校采取偽造、欺騙等手段,編造或騙取新生名冊,套取國家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的行為。各級招生部門要協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檢查,對違規學校給予通報批評、媒體曝光、核減招生計劃直至終止招生資格等處罰,為招生學校提供更為公平有序的招生環境,維護普通中專招生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八、加強宣傳工作
各級招生部門要積極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宣傳普通中專招生的有關政策,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和社會其他人員接受普通中專教育,提高自身勞動素質。要熱情為招生學校招生宣傳提供服務,努力搭建好學生和學校之間的聯系橋梁,讓每一個應屆初中畢業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專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途徑等情況,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學生自主報考學校。宣傳工作的開展情況將計入對各地全年工作的目標考評。各級招生部門要加強對“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的宣傳工作。要在文件中、準考證、成績通知單、媒體上宣傳“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公布網址。各招生學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的宣傳功能,在平臺宣傳專欄發布招生信息,宣傳本校優勢學科專業和畢業學生就業情況,擴大影響,吸引考生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