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對象范圍
征集的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往屆畢業生、成人教育、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類院校及自考類院校不包括在內。
二、征集年齡
專科為當年年滿18-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
三、征集條件
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審查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四、征集辦法
(一)全面展開宣傳發動。
要開展多種形式,采取多種方式,組織征兵宣傳發動,深入搞好兵役法規、征兵政策和典型人物等內容的宣傳,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國防和軍隊建設,實現人生理想,充分調動他們參軍入伍的積極性。
(二)深入進行調查摸底
四月份武裝部將會同各院校對學校所有男性高校畢業生的專業、數量、參軍意愿等情況進行普查,摸清思想動態,掌握征集底數,搞好兵役登記,為做好征集工作打好基礎。
(三)擇優確定預征對象
5至6月份,武裝部將會同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對有意參軍人員進行身體初檢和政治初審,符合基本征集條件的確定為預征對象,并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身體初檢時對視力、肝功等項目進行重點檢查。
(四)優先保證應征入伍
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將戶口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冬季征兵開始前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到如需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征兵辦公室報名應征。通過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
五、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有限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及其他有待安置政策外,還想有下列優惠政策。
(一)優先選拔使用。同等條件下,高校畢業生士兵再選取
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士兵,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
(二)考學升學優惠。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時,優先錄取;退役后三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加10分,立二等功以及上的,退役后免費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學普通本科。
(三)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由中央財政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具體實施辦法另行規定。
有意向的同學請從安陽師院學生處主頁上下載報名表于5月26號之前統一報到政法學院學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