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合肥市中小學招生工作媒體通氣會在市政務中心召開,會上發布了今年我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及合肥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據悉,今年我市將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完善中考政策性加分審核辦法。同時在義務教育招生政策上,將繼續降低特長生招生比例。
更多學子能就讀省示范高中
據悉,我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共有考生70519人,比上年減少1027人。其中,合肥市區中考報名人數為27392人,較去年增加1438人。錄取方面,市區普通高中計劃招生19070人(較去年增加390人),占比約70%(較去年減少2%);中等職業學校計劃招生8322人(較去年增加1048人),占比30%。合肥一、六、八中繼續聯合招生,每校招生計劃1650人。市區14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13090人,較去年增加500人;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計劃15450人。在志愿設置上,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設置保持不變,繼續實行平行志愿錄取。
此外,今年我市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招生項目、計劃、辦法保持不變。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我市將結合實際,逐步減少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招生計劃。
嚴格指標到校生填報資格
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從2012年初一年級起,只有在學籍所在初中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中考時方可填報分配到該校的指標到校生志愿。我市起嚴格執行,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方可填報分配到學籍所在學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志愿。戶籍在我市市區的單報考生同樣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標。
此外,軍轉干部隨遷子女轉入我市市區初中學校、截至中考時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就讀滿兩年的考生,以及在《關于做好巢湖行政區劃調整后來肥工作人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有效期內(2011年11月10日~11月9日)學籍轉入并就讀我市市區初中學校的巢湖行政區劃調整后來肥工作人員子女考生,與所在學校具備填報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資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適用相同錄取規則。以上兩類考生如被錄取,不占用所在學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計劃。
在指標到校生錄取政策上,為保持政策延續性,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比例為85%不變,錄取最低控制線為所填報的省示范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線下40分不變。
全面停招普通高中擇校生
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要求,自秋季開學起各地要停止招收普通高中擇校生。合肥市區、巢湖市已于2012年、2013年全部取消擇校生招生。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和廬江縣四縣將全部取消擇校生招生,原擇校生計劃應調整為統招生計劃。
中職學校“綜合高中”停招
在中職招生方面,今年將全面實行統一網上招生。根據省教育廳統一部署,起,具有辦學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和專業都須進入全省統一招生平臺,未進入招生平臺的招生學校和專業不得招生。同時大力推進招生改革試點工作,起,將停止中等職業學校“綜合高中”招生。
完善中考加分審核辦法
今年合肥市區將對考生的中考加分投檔資格嚴格實行“五級審核”,經證明單位、考生學校審核后,由區級復核,市級復審,最后由市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終審,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嚴格追究責任。據悉,今年加分對象和標準主要有6大類: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其他僑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華人在本省的眷屬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其他軍人子女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以上所列舉的特定地區和崗位的軍人應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平時榮立二等功”,按照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立功把握。“作戰部隊”系指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不累計加分。
三校招收國家運動員考生
今年,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廬陽高中三所學校體育特色班安排一定的計劃(分別為6人、4人、10人),招收獲得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稱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錄取最低控制線為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60%,錄取原則、條件和辦法與普通高中相同,即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義務教育特長生招生比例下降
據悉,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自起要逐步減少特長生招生比例,至降到5%以內。2013年我市特長生招生比例為15%,為10%。繼續降低比例,降為5%。為保持穩定,全市義務教育擇校生招生比例繼續保持4%。
在關愛特殊群體教育方面,今年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據在我市的暫住證或居住證、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務工勞動合同等,由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至相對就近的定點學校就讀。各縣(市)區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定點學校,進一步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采取切實措施,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少年按時入學。
·王一斌本報記者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