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已經結束。報名人數為42.31萬人,比增加1.83萬人,是連續7年下降以來的首次回升。其中統考39.22萬人,對口類2.66萬人,只參加各種單獨招生的0.43萬人。按是否應屆考生統計:應屆考生36.93萬人,社會考生5.38萬人。
河北省高考報名工作繼續規范管理:
1.采集考生身份證基本信息。所有考生必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參加高考報名,考生的基本信息主要從本人身份證中采集,確保了考生基礎信息準確、真實、有效。
2.防范準考證照片造假。報名現場照像必須使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配發的專用背景布,進一步規范管理,加大照片造假的防范力度,從源頭上避免舞弊現象的發生。
3.對考生進行誠信教育。報名前,報名點要求考生認真學習《考場規則》《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條款等各項規定,報名時每名考生首先閱讀《致考生的一封公開信》,并須簽訂《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
4.嚴把報名資格審查關。繼續實行審查人員責任制,將考生報名信息與相關歷史數據進行核查,把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擋在門外。
5.規范擬享受優惠考生的報名工作。具備加分或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需在網上填寫相應的考生特征。其中,少數民自治縣和參照執行的民族縣的少數民族考生,須在戶籍地參加高考報名,方具備少數民族加分資格。
6.擬申請考試便利的殘疾考生須提供殘疾證。所有擬申請享受高考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須在網上如實填寫本人殘疾證號,并在報名現場確認時提供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注意:考生參加專業(專門)考試時,須向考點交驗《報考證》。所以,報考藝術、體育、對口招生、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以及院校各種單獨招生等需要進行專業(專門)考試的考生,應向報名地索取本人的《報考證》。
仍不進行高考補報名。高考報名在上一年進行的做法已堅持8年,形成常態化工作,社會已認同,考生、家長已知曉,再進行補報名沒有意義,加上補報名極易產生作假和腐敗,又給基層增加了大量的工作負擔和壓力。鑒此,報名工作結束后仍不組織補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