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高職(高專)院校: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湘教通[2016]66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省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章程制定工作。各單招學校必須按照教育部“陽光招生”的要求和我省相關文件的規定,認真制定單獨招生章程,明確考試選拔方案和錄取規則等事項。招生章程經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審核后,于3月17日前上傳至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院校版)(http://www.hneao.cn/yx),并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閱。
二、報名確認工作。各單招學校須于3月15日前,登錄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院校版),設置好本校招生專業等信息,經我院普招處審核后準予開通報名系統。報名時間統一為3月21日至4月5日,招生專業和新增加單招專業數不得超出省教育廳的規定。報名結束前,考生可登錄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http://www.hneao.cn/ks/)高職單獨招生報名子系統報名或修改報考信息。考生可選擇測試時間不沖突的1-2所院校報考。對于報考兩所院校的考生,錄取時將按照報名系統上考生選擇的院校順序處理,不再征詢考生意見。在報名截止后,單招學校方可下載考生報名信息,組織報名確認工作。對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得允許參加測試。
三、測試工作。單獨招生測試工作由單招學校按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負責組織和管理,所在地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監督和指導。測試地點原則上只設在招生單招學校。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置考點的,須征得當地所在市州教育局同意,并報省教育廳備案。異地考點由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負責安排在當地高職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點。各單招學校要主動向所在地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報送組考方案,爭取其業務指導;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要安排專人對測試工作進行監督。我院也將組織人員對各校的測試工作進行巡視。測試工作需在4月27日前完成,具體測試時間由各單招學校自行安排,并報我院備案。
四、錄取備案工作。今年單獨招生錄取備案工作于5月10日前全部完成,分兩個階段進行。一是預錄取報送階段。各單招學校必須于5月3日12時前,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管理信息系統(院校版),報送所有參加單招測試考生的各類成績信息與擬錄取考生信息。考生擬錄取專業不得超出學校已在報名網上設置的專業。5月5至6日,各單招學校網上查看比對數據,依據有效數據情況和各自招生章程規定遞補擬錄取考生。二是確認備案階段。5月9日10時后,各單招學校下載錄取名單,確認并打印測試考生成績信息報表和審核后的錄取考生信息報表,由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后,連同本校單獨招生錄取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人數、確認人數、參考人數、錄取人數、擬錄取名單公示網址(附網頁截圖)、以及執行相關錄取規則的責任說明等)一并于5月10日前交我院普招處備案。
五、工作要求
1.各單招學校要成立單獨招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規范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要嚴格按照本校單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決定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已報名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嚴禁將錄取行為與收費掛鉤,嚴禁超計劃錄取考生。
2.各單招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的要求,將擬錄名單在本院網站進行集中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未經學校公示或無考試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被單招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與錄取。
3.單獨錄取結束后,不再辦理退、補錄手續,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特殊情況需辦理退、補錄手續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各單招學校須于5月20日前向我院普招處報送本校單獨招生工作總結。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