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6〕3號)的有關要求,現就做好杭州市區(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下同)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及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執行。
一、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學校(校區)和招生名額
根據杭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共有11所學校(17個招生單位)招收保送生。其中杭州高級中學貢院校區、杭州第二中學濱江校區、杭州第四中學下沙校區、杭州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杭州第十四中學鳳起校區、浙江大學附屬中學玉泉校區、杭州學軍中學西溪校區、杭州市長河高級中學等學校(校區)的保送生招生名額,按今年各學校(校區)除“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區招生計劃數的50%確定;杭州高級中學錢江校區、杭州第二中學東河校區、杭州第四中學吳山校區、杭州第七中學、杭州第十四中學康橋校區、浙江大學附屬中學丁蘭校區、杭州學軍中學紫金港校區、杭州市源清中學、杭州綠城育華學校的保送生招生名額,按今年各學校(校區)除“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區招生計劃數的30%確定。按照上述規定,現將各學校(校區)保送生招生名額公布如下。
招生學校(校區) | 招生總 計劃數 |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特色班等招生計劃數 | 保送 比例 | 保送生 招生名額 | |
杭州高級中學 | 貢院校區 | 576名 | 0 | 50% | 288名 |
錢江校區 | 588名 | 60名 | 30% | 158名 | |
杭州第二中學 | 濱江校區 | 576名 | 0 | 50% | 288名 |
東河校區 | 467名 | 35名 | 30% | 130名 | |
杭州第四中學 | 下沙校區 | 628名 | 100名 | 50% | 264名 |
吳山校區 | 467名 | 35名 | 30% | 130名 | |
杭州第七中學 | 624名 | 240名 | 30% | 115名 | |
杭州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 540名 | 60名 | 50% | 240名 | |
杭州第十四中學 | 鳳起校區 | 540名 | 60名 | 50% | 240名 |
康橋校區 | 515名 | 35名 | 30% | 144名 | |
浙江大學附屬中學 | 玉泉校區 | 576名 | 0 | 50% | 288名 |
丁蘭校區 | 576名 | 0 | 30% | 173名 | |
杭州學軍中學 | 西溪校區 | 576名 | 0 | 50% | 288名 |
紫金港校區 | 528名 | 0 | 30% | 158名 | |
杭州市長河高級中學 | 480名 | 0 | 50% | 240名 | |
杭州市源清中學 | 576名 | 0 | 30% | 173名 | |
杭州綠城育華學校 | 180名 | 0 | 30% | 54名 | |
總 計 | 3371名 |
注:1.上表中的“招生總計劃數”不含部分學校(校區)面向蕭山、余杭、富陽三區的招生計劃數及杭州市長河高級中學宏志班招生計劃數。
2.保送生名額=(招生總計劃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及特色班等招生計劃數)×保送比例。
3.杭州綠城育華學校為民辦學校,高中學費10000元/學期,住宿費2400元/學期。
二、初中學校保送生推薦名額分配原則
根據杭州市區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及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保送生招生計劃數和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總數,確定保送生推薦比例,并原則上根據此比例和各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確定各初中學校保送生推薦名額(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核定),保送生推薦名額各校年級平衡、等額推薦。
三、保送生的基本條件
1.具有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在冊學籍號并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班學生。
2.自覺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身心健康,學業優良,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全部合格且其中獲得優秀(A等)項數3項及以上,綜合評語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四、操作程序
1.各區教育局(社發局)須成立保送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監督本區內初中學校的保送生推薦工作;初中學校須成立并張榜公布以校長任組長的學校保送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的保送生推薦工作。
2.在我局確定的保送生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初中學校應結合本校實際,以素質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為導向,以公正、公平、公開為原則,制定學校《保送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
初中學校保送生推薦工作須堅持綜合評價、擇優推薦的原則,對符合保送生基本條件的學生,采用綜合評分的方法,即將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進行綜合評分,其中學業成績(由初中階段若干學期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和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共5門學科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第二學期上述5門學科的一次年級集中統一測試成績,換算成一定比例組成)所占權重不低于95%,德育、體育、藝術、科技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所占權重不高于5%。
初中學校在制訂《保送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時應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并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各校制訂的《保送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在上報各區保送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審核批準后的各校《保送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由區教育局(社發局)報市教育局初教處備案。
3.初中學校應將《保送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本校可推薦保送生總名額及各招生學校(校區)可推薦保送名額等相關信息,一并通過校園網、公示欄等平臺公示(不少于3天),并及時召開學生家長會向家長公布。
4.根據學校《保送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初中學校對申請保送的學生進行綜合評分,并按綜合評分高低對所有申請保送的學生排定先后位次,綜合評分結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應向申請保送的全體學生及其家長公布。
5.綜合評分及位次排定結果無異議后,由相關學生按綜合評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選擇學校(校區)。學生選定保送學校(校區)或放棄保送,須與家長一起簽字確認,學生與家長選定保送學校(校區)并簽字確認后不得再放棄保送。初中學校將確定的擬推薦保送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確定本校保送推薦生名單。
6.4月29日中午12:00前,初中學校通過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www.hzjyks.net是唯一網址,以下簡稱“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報送本校確定的保送推薦生名單及相關信息。4月29日下午(13:30—17:00),各保送生招生學校(校區)通過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下載初中學校推薦到本校的保送生名單,5月3日中午12:00前各保送生招生學校(校區)通過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上傳保送生綜合能力考核試場安排等相關信息。5月3日下午14:00后,初中學校通過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打印《杭州市區省一級重點和特色示范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薦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保送生推薦表》),經學生確認信息無誤后,初中學校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
7.5月8日上午,招生學校(校區)對初中學校推薦的保送生進行為期半天的綜合能力考核。保送推薦生憑本人《保送生推薦表》和體育中考準考證參加保送生招生學校(校區)的綜合能力考核。
8.招生學校(校區)按照錄取人數不低于參加綜合能力考核的保送推薦生總數95%的要求,擇優錄取,不足的名額列入該校(校區)集中統一招生計劃。5月10日前,各校(校區)擬錄取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高中處審核。市教育局審核批準錄取的學生由招生學校(校區)發錄取通知書。被錄取學生不得再報考市區其他各類高中。
9.被錄取學生不提前到錄取學校報到,在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前仍在初中學校學習,由初中學校負責教育教學管理。
五、有關要求
1.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及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是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校務必高度重視,要將有關政策及時、準確傳達到廣大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規范、認真地做好相關工作。
2.要杜絕不正之風,對在推薦、錄取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嚴肅追究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取消有關學生的推薦、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