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試
(一)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在5月中旬完成。
(二)杭州市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由杭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其中,文化課考試在6月中旬進行,體育考試在3月至4月進行。考試成績計入當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總分。
(三)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考試形式、答卷時間、滿分分值、計分方式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形式 | 答卷時間 | 滿分分值 | 計 分 |
語 文 | 閉 卷 | 120分鐘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
數 學 | 閉 卷 | 100分鐘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
英 語 | 閉 卷 (含聽力) | 100分鐘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
科 學 | 閉 卷 | 120分鐘 | 180分 | 按卷面得分 |
思想品德· 歷史與社會 | 開 卷 | 90分鐘 | 100分 | 卷面得分不計入總分 |
體 育 | 共三類6項,按規定自主選擇項目、最多兩次參加考試 | 30分 | 每類得分最高一項分值之和 | |
滿分分值合計 | 570分 |
為適應浙江省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從2017年起,調整市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部分學科滿分分值及計分方式,其中科學學科滿分分值由180分調整為160分,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學科的計分,由卷面得分不計入總分調整為按卷面得分的50%計入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