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設立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關于設立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通知
各市縣(單位)中招辦:
省教育廳已確定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含漢族地區少數民族聚居鄉鎮)初中學校畢業的考生為300分,在漢族地區初中學校畢業的考生為350分(以考生初中畢業學校所在地來識別,而不以普通高中學校所在地來識別,與去年有所不同)。
請各市縣(洋浦)中招辦及時將以上最低控制分數線通知到所管轄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接收考生必須嚴格執行以上最低控制分數線(特長生及教工子女生除外)。擅自錄取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不能辦理高中學籍。
附:少數民族聚居市縣及漢族地區少數民族聚居鄉鎮初中學校名單
海南省教育廳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8月11日
少數民族聚居市縣名單及漢族地區少數民族聚居鄉鎮初中學校名單
少數民族聚居市縣初中學校名單:三亞、五指山、東方、昌江、樂東、陵水、白沙、保亭、瓊中等9個市縣所有初中學校。
少數民族聚居鄉鎮初中學校名單:儋州市蘭洋職業中學、南豐職業中學、雅星中學;瓊海市民族中學;萬寧思源實驗學校、萬寧市民族中學、南橋學校、南林中學、新中中學、北大學校、東興中學、東嶺中學、祿馬學校、禮紀中學;屯昌縣南坤中學、黃嶺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