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試點項目錄取學生不予退檔
本報海口8月12日訊(記者 郭景水 實習生 李艷)今天,省中招辦發布公告稱:根據《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凡在省中招錄取場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中高職“3+2”分段、“3+2”連讀和“3+4”中職與本科培養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項目的學生,不予退檔。其他各類型學校不得再錄取。
據了解,在今年的中招中,我省首次開招中高職“3+2”分段、“3+2”連讀和“3+4”中職與本科培養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項目。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項目在今年中招提前批招生,中高職“3+2”分段、“3+2”連讀培養的中職學校試點班則在中招第四批進行錄取。
根據省教育廳之前公布的招生方案,中高職“3+2”分段招生試點項目共有海南醫學院(高職)、瓊州學院(高職)、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海南工商職業學院、海南科技職業學院、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三亞理工職業學院、三亞航空旅游職業學院、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12所高校,以及海南省商業學校等中職學校參加,共計招生5000人。
中高職“3+2”連讀培養試點項目由海南醫學院(高職)、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海南科技職業學院、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三亞理工職業學院等6所高校,分別與海南省衛生學校、海南省機電工程學校等10所中職學校對口,共計招生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