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重慶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調整增加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兌現。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1月1日起調整重慶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繼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2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時今年還將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國家規定,各地區總體調整水平按本地區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左右確定。
重慶市的調整辦法嚴格遵照國家要求制定。調整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職)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為:
一是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傾斜調整。
主要是對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的深切關懷。目前,重慶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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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全)
1月19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元旦春節期間對本市“職保”離退休人員、“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發放一次性補助費的通知》(滬人社養發〔2016〕5號),經研究,現決定在元旦、春節期間對本市“職保”離退休(職)人員、“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發放一次性補助費。
一、“職保”離退休(職)人員
(一)范圍和對象
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并于2015年底以前按規定辦理離退休(職)手續的人員。
(二)補助標準
1.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3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補助金額每人為150元。
2.離休干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準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補助金額每人為100元。
3.其他退休(職)人員補助金額每人為50元。
以上各類人員補助費不重復享受,按就高標準執行。
(三)資金列支渠道
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所需費用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二、“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
(一)范圍和對象
參加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并于2015年底以前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
(二)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每人為5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凡參加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的人員,所需費用由小城鎮社會保險養老統籌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