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和應征青年服役政策措施
甘政發〔2016〕6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各軍分區(警備區),省內各普通高校:
現將《甘肅省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和應征青年進藏服役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
甘肅省軍區
7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
和應征青年進藏服役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兵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做好全省征兵工作特別是大學生征兵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和應征青年進藏服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在公務員招考中,每年從全省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計劃中安排20%的名額,從全省基層專職武裝干部招錄計劃中安排40%的名額,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省屬國有企業每年招收錄用或招聘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役時間計入工齡。
二、自起,我省實行大學生參軍入伍一次性獎勵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專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標準發放。部屬高校、省屬高校、行業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學生獎勵金由省級財政負擔;市屬高校、民辦高校入伍大學生獎勵金由當地市級財政負擔。獎勵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給新兵本人或家長。
三、自起,我省實行進藏兵(含高原條件兵)一次性獎勵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標準發放,所需經費由縣市區財政負擔。獎勵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發放給新兵本人或家長。
四、對組織大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積極且效果明顯的省內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計劃時予以適當傾斜。每征集1名大學生入伍給予所在高校500元經費補助。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省教育廳撥付。
五、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的,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免予考試,給予規定學分。參軍入伍的高職(專科)翌年畢業生,已取得規定學分,可免畢業實習,征集入伍時由所在學校按學制規定的畢業時間填寫、頒發畢業證書。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甘肅省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人數按報名人數50%的比例確定。
七、退役后自主創業的大學生,依法享受稅收優惠,3年內免繳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支持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創業者,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免息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貼息貸款。
八、大學生返鄉應征,按公路和鐵路運輸費用標準核算報銷差旅費,按照往返途中時間和體檢時間(1天)累計天數每人每天發放100元的伙食補助。所需經費由縣市區財政負擔,由縣市區人武部核報發放。
九、上述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盡快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及時全面落到實處。各高校要成立大學生征兵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并設立征兵工作站。高校武裝部或學生工作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工作,負責本校征兵工作站日常工作,暑假期間要落實值班人員、開通值班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