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制定18條舉措,按照分類調控的要求,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本省范圍內購買住房時不限定購買套數
《通知》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消化庫存商品房。在本省范圍內購買住房時,不限定購買套數,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況查詢結果,不需要提供一定年限內納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不再實行限制性規定。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住房自住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融資支持,優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開發項目合理資金需求,進一步提高房地產開發貸款審批效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合理增長。
90?及以下普通住房唯一住房契稅按1%稅率征收
《通知》要求,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按1%稅率征收。實行貨幣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重新購置房屋,且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加快釋放住房公積金存量資金。降低公積金貸款門檻,提高貸款額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職工應貸盡貸。
城鎮房屋征收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化安置相結合,鼓勵貨幣化安置,引導被征收人購買商品房。對選擇貨幣補償的,可以按照貨幣補償標準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對符合條件的異地購房人依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對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大學畢業生等,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給予政策優惠。